中体产业: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文件
二〇二六年五月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会议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6日(星期二)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6日(星期二)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门外大街225号公司本部三楼会议室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21日会议议程: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布到会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代表股份数;
三、审议会议议案:
1、议案一:《2025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二:《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议案三:《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4、议案四:《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5、议案五:《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议案六:《关于<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四、表决;
五、统计表决结果;
六、宣布表决结果;
七、出具法律意见书;
八、宣布会议结束。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之一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履行董事会的职责。全年实现合并营业收入21.45亿元、归母净利润-2.14亿元。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主要原因系房地产板块受市场环境的影响,价格持续下跌,公司对部分存在减值迹象的房地产项目进行了审慎评估,并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现将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强化政治引领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体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主要学习内容,增强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
2025年,公司始终坚持“国企姓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中体姓党”“中体姓体”贯穿到工作始终。认真落实总局“党的建设质量三年行动方案”,突出“创新、开放”,深入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融合,坚定不移落实推进党委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深化政治监督、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加强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坚持集团既定的“讲政治、守底线、树口碑、促增长”基本方针,加强自身能力提升,聚焦主责主业,为体育强国建设贡献力量。坚持“产业报国”,围绕国家体育事业发展的大局开展工作。集团下属公司1家公司被评为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4家公司被评为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单位、5家公司被评为省级产业示范单位、2家公司被评为省级智慧体育场馆。
二、2025年董事会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并组成了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薛万河董事因到龄退休,于2025年5月离任,同时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选举杨杰先生为公司董事,
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张荣香董事因到龄退休,于2025年12月离任。公司根据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一名。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彭立业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彭立业先生当选公司职工董事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数量仍为9名,其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召开情况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六次会议,全年共计审议通过30项议案及其子议案,历次会议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及表决均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规范运作。具体情况如下: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总裁工作报告》《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4年社会责任报告》《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21项议案。
2025年5月9日,第九届董事会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2025年8月28日,第九届董事会召开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三项议案。
2025年10月24日,第九届董事会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年11月28日,第九届董事会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议案。
2025年12月5日,第九届董事会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两项议案。
董事会成员就上述事项与公司经营层进行了充分、必要的沟通和交流,并在认真研讨和审议后作出决议,履行了董事会应尽的职责,保障了公司合法合
规运营。独立董事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依据其专业知识及独立判断,独立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表示同意。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部分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其他重大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2025年,公司董事会共提请并组织召开了两次股东大会,共计审议通过9项议案及其子议案,涉及《202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等事项。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秉承公正公平、规范高效、保护股东利益的基本原则,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内容,确保各项决策顺利实施。
(四)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运行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与公司治理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均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所规定的职权范围运作,在各自的专业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保证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提高了重大决策的质量,为构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奠定坚实基础。2025年,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8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与公司治理委员会会议1次,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决策支持作用。
(五)信息披露工作情况
2025年,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与信息披露透明度。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符合监管规定的媒体披露相关公告,全年共完成63项公告披露工作。针对信息披露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公司已认真整改落实,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管理机制。同时,董事会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办法》,规范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与管理,报告期内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及违规交易情形。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情况
2025年度公司通过现场交流、热线电话、电子邮箱和“上证e互动”等多种方式与国内外投资者保持密切沟通,并于2025年6月公司召开了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9月召开了半年报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向广大投资者回顾了2024年公司经营情况,介绍了2025年工作的思路,让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各阶段经营成果、财务状况。保障了投资者知情权,增进公司与投资者的双向理解和认同,构建与广大投资者的积极、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
三、2026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一)强化党建引领,锚定战略方向?
2026年作为“十五五”开局之年,董事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体育总局党组等部署,紧扣“讲政治、守底线、树口碑、促增长”12字方针,深化中体精神。坚守“体育产业国家队”职责,把党的领导贯穿治理全流程,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提升“政治三力”,推动体育产业战略与国企改革部署落地,助力体育强国建设。?
(二)坚守多重底线,夯实发展根基?
以“守底线”为核心,督促经营管理层筑牢稳健发展基础。一是坚守生存与发展底线,优化经营布局、保障核心业务稳健,推进“增点扩面”,培育“第二增长曲线”,布局产业链延伸与新质生产力相关领域;二是统筹发展和安全,聚焦赛事、场馆等重点领域,落实“三管三必须”,健全安全防控与应急体系;三是严守质量安全底线,完善全环节质量管控,保障服务与产品安全,维护品牌声誉。?
(三)深化治理改革,提升运营效能?
严格依据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对照《公司章程》,系统性修订议事规则、专门委员会细则及内部管理制度。优化治理流程,厘清股东、董事会与管理层权责边界,强化信息披露质量与决策透明度,防范经营管理风险,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巩固国企改革成果。?
(四)筑牢廉洁防线,保障战略落地?
坚持警示教育与监督检查“两手抓”,常态化开展廉洁合规培训,强化关
键岗位人员底线思维。健全内部监督机制,紧盯重大决策、项目及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完善董事会决策与评价机制,加强经营管理层履职监督,跟踪重点工作进展,确保年度目标与战略规划落地见效。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之二
公司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关于《公司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详情请参阅公司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之三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4亿元。鉴于公司2025年度未盈利,为保障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由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基于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为负数的情况,综合考虑行业现状、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其他风险提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计划和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之四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海燕)
2025年,作为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仔细审议各项议案,审慎、认真、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将2025年度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黄海燕,男,1981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体育学院体育人文社会学专业博士。历任上海体育学院讲师、副教授、上海财经大学博士后、美国佐治亚大学博士后。现任北京体育大学管理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兼任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委员,中国体育发展战略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体育科学学会体育产业分会委员,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财务、管理、技术等咨询服务,亦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职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及2次股东会,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 独立董事姓名 |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 参加股东会情况 | |||||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出席次数 | |
| 黄海燕 | 6 | 6 | 4 | 0 | 0 | 否 | 1 |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审计委员会成员、战略发展委员会成员、提名与公司治理委员会成员,认真履行职责、出席会议.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8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1次,提名与公司治理委员会召开会议1次,未召开战略发展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1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 姓名 | 战略发展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 | 提名与公司治理委员会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 |
| 黄海燕 | - | 8 | 1 | 1 | 1 |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本人通过线上会议、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所聘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听取管理层、会计师关于经营业绩情况和审计情况的汇报,全面及时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和财务状况,并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2025年,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在出席公司2024年度、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将中小股东的相关意见与建议向公司管理层转述和传达。
(五)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充分发挥了监督作用,及时了解和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法人治理结构情况,积极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及其他会议的机会,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现场调查,并通过电话、邮件、会谈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管理层保持密切的沟通,适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
况的汇报,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有针对性地为公司的管理、运营、投资、发展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公司对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相关工作亦给予了积极配合和充分支持。
三、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慎核查。经审查,相关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所有承诺履行事项均按约定有效履行,未出现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在定期报告中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信息披露不准确,以及“营业外收入”未及时披露的情况。针对上述问题,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从制度建设、监督强化、人员教育三个维度,推动公司全面完善关联方管理体系,切实防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风险;同时建议加强政策学习与宣导,提升全员合规意识;健全制度执行机制,明确信息报送责任;并进一步强化专业研判与沟通,避免执行过程中出现偏差。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本人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具备证券、期货从业执业资格,具有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负责人未发生更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报告期内,薛万河先生因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已办理退休手续,提出辞去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股东会选举杨杰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名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有关规定;被提名的候选人均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任职资格和条件的有关规定,拥有履行董事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
(九)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化。
(十)董事任职及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情况
根据股东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薪酬管理制度,依据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意见,进行考核及薪酬兑现。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以对所有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积极就上市公司须予改进的事项提出意见或建议,持续关注并敦促公司根据监管要求进行整改,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黄海燕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贺颖奇)
2025年,作为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仔细审议各项议案,审慎、认真、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将2025年度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贺颖奇,厦门大学会计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获管理学(会计学)博士学位,清华大学财务学专业博士后。曾任清华大学会计研究所讲师、副教授、党支部书记。现任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中国会计示范案例中心联席主任、首席研究员,中油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财务、管理、技术等咨询服务,亦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职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及2次股东会,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 独立董事姓名 |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 参加股东会情况 | |||||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出席次数 | |
| 贺颖奇 | 6 | 6 | 3 | 0 | 0 | 否 | 2 |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与公司治理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战略发展委员会成员。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8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1次,未召开战略发展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1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 姓名 | 战略发展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 |
| 贺颖奇 | - | 8 | 1 | 1 |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证监机构有关规定的要求,做好公司与内部审计机构和年审会计师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本人针对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与公司财务部门、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确定年报审计计划和审计程序,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按时保质完成年审工作,并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生产经营和规范运作情况的汇报,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积极学习中国证监局、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深化对各项规章制度及法人治理的认识和理解,关注会计监管政策,不断提高对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意识和履职能力。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2024年年度业绩说明会、2025年半年报业绩说明会,与中小股东进行互动交流。
(五)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人利用现场参加公司会议、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等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实地现场考察,重点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以及规范运作执行情况,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核查职能。关于公司经营管理
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并加强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内审部门、会计师的沟通,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及时沟通,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并对提出关注的问题予以妥帖的落实和改进,为本人的履职提供了必备条件和充分支持。
三、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日常的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所有承诺履行事项均按约定有效履行,未出现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在定期报告中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信息披露不准确,“营业外收入”未及时披露情况。为此,作为独立董事督促公司制度建设、监督强化、人员教育三个维度,全面完善关联方管理体系,杜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风险;建议强化政策学习宣导、提高全员合规认知;完善制度执行机制,明确信息报送责任;加强专业研判与沟通,防范执行偏差风险。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席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公司2024年度的各项审计过程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准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负责人未发生更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报告期内,薛万河先生因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已办理退休手续,提出辞去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股东会选举杨杰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名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有关规定;被提名的候选人均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任职资格和条件的有关规定,拥有履行董事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
(九)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化。
(十)董事任职及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情况
根据股东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薪酬管理制度,依据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意见,进行考核及薪酬兑现。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密切关注与跟踪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情况,加强沟通交流。要求公司尽快解决占款问题,减少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尽可能有效地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贺颖奇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炜)
2025年,作为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仔细审议各项议案,审慎、认真、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将2025年度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吴炜,男,1968年12月出生,律师。美国密执安州蒙东那大学硕士。律师执业三十多年,现任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还担任国际体育仲裁院仲裁员、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体育仲裁与调解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帆船帆板协会执行委员、中国棒球协会理事、上海市体育局法律顾问、上海市司法局首批国际仲裁专家库专家、上海市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国际体育仲裁院上海听证中心咨询委员、上海体育学院体育法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上海政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实践指导教师、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财务、管理、技术等咨询服务,亦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职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及2次股东会,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 独立董事姓名 |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 参加股东会情况 | |||||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出席次数 | |
| 吴炜 | 6 | 6 | 4 | 0 | 0 | 否 | 2 |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本人作为提名与公司治理委员会主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战略发展委员会成员,认真履行职责、出席会议。报告期内,召开提名与公司治理委员会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1次,未召开战略发展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1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 姓名 | 战略发展委员会 | 提名与公司治理委员会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 吴炜 | - | 1 | 1 | 1 |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通过在董事会会议上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汇报,了解并重点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治理架构以及内控建设情况,并为公司提供独立、专业的建议,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2025年,本人在履职过程中对于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等与中小股东利益相关的事项进行重点关注,有效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通过列席股东会、出席公司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更直接的沟通交流,提升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效果。
(五)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2025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会议,利用参加现场会议机会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座谈交流,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和重大决策执行情况,并结合自身专业背景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公告和媒体相关报道,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途径与公司保持密切联系,形成了有效的沟通机制,切实履行了独
立董事职责。
三、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本人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日常的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所有承诺履行事项均按约定有效履行,未出现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在定期报告中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信息披露不准确,以及“营业外收入”未及时披露的情况。针对上述问题,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从制度建设、监督强化、人员教育三个维度,推动公司全面完善关联方管理体系,切实防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风险;同时建议强化政策学习宣导,提升全员合规意识,健全制度执行机制,明确信息报送责任,并加强专业研判与沟通,有效防范执行偏差。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熟悉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管理流程。本人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负责人未发生更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席,召集主持第九届董事会提名与公司治理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董事候选人杨杰先生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能够胜任所担任董事职务的要求,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同意提名杨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化。
(十)董事任职及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情况
根据股东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薪酬管理制度,依据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意见,进行考核及薪酬兑现。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客观、独立、公正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讨论和决策,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吴炜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之五
《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情请参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披露。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之六
关于《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薪
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加强在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任职期间的薪酬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薪酬管理制度》,详情请参阅2026年4月3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该制度原文。
现提请股东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