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科技术: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4-30  维科技术(600152)公司公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何易先生提交 的书面辞职报告,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要求,经过内部工作 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何易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何易先生仍担任公司董 事会秘书职务。

公司于2026 年4 月28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裴静儿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聘期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一、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 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是否存在

是否继续在上

未履行完

原定任期到

具体职务

市公司及其控

离任原因

姓名 离任职务 离任时间

毕的公开

(如适用)

期日

股子公司任职

承诺

何易 财务总监 2026 年04

2026年11 月

工作调整 是 董事会秘书 注

月28 日

01 日

注:公司于2026 年3 月13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6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填补 措施事宜做出以下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或其他证券监管机构对于摊薄即期回报、投资者保护或者承诺内容出台新的监管规定 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将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 报措施的承诺事项,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 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二) 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何易先生持有公司股份0 股,后续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及其他有关规定。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何易先生上述辞职事项自书面 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何易先生将按公司相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不 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董事会对何易先生任职期间作出的贡献表示诚 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经对裴静儿女士 (简历详见附件)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认为其任职符合相关要求,不存在《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和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同意聘 任裴静儿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公司于2026 年4 月28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裴静儿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聘期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30 日

附件

裴静儿女士简历:

裴静儿,女,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 任宁波红光家私有限公司助理会计,宁波万汇休闲用品有限公司会计,宁波维 科联合贸易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执 行总经理、财务副总监、财务执行总监兼财务资产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裴静儿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0 股,未在持有公司5% 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未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 查,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 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