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发科技:关于2026年4月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
600143证券简称:金发科技公告编号:
2026-037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4月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外担保格式指引等相关披露要求,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发科技”)对年度担保计划范围内发生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进行月度汇总披露。
?2026年4月,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名称 | 本月实际新增担保金额 | 本月末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 辽宁金发科技有限公司 | 86,597.51万元 | 578,416.30万元 | 是 | 否 |
| 广东金发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万元 | 185,190.71万元 | 是 | 否 |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0 |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 2,322,000.00 |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119.25 |
|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 ?担保余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担保余额及可用担保额度情况2026年4月,因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结算等事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对控股子公司辽宁金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金发”)、广东金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金发”)提供了如下担保,被担保子公司的
月实际新增担保金额、截至2026年
月
日担保余额以及可用担保额度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本月实际新增担保金额 | 本月担保前批准的担保额度 | 本月末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 本月末剩余可用担保额度 |
| 金发科技 | 辽宁金发 | 86,597.51 | 926,500.00 | 578,416.30 | 348,083.70 |
| 金发科技 | 广东金发 | 20,000.00 | 350,000.00 | 185,190.71 | 164,809.29 |
注:(1)本月实际新增担保金额等于“本月签署的担保合同担保金额”减去“对应担保合
同涉及的此前存续担保余额”。
(2)公司控股子公司辽宁金发的其他股东未按认缴出资比例提供担保。广东金发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述担保均无反担保。
(3)上述涉及的外币按2026年4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相关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
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
月
日、2025年
月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结算等业务或向供应商等申请应付账款结算等业务提供担保,其中,公司为广东金发提供担保额度35亿元,公司为辽宁金发提供担保额度95亿元。担保额度的授权有效期限为
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2日披露的《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辽宁金发提供的担保额度已调整为926,500.00万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披露的《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担保额度调剂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89)。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类型 | 被担保人名称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法人 | 辽宁金发 | 控股子公司 | 公司对辽宁金发直接持股28.5580%;公司持有控股子公司盘锦金发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锦金发”)33.0579%股权,公司对盘锦金发的表决权比例为96.6942%;盘锦金发对辽宁金发持股44.0992%,辽宁宝来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盘锦鑫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辽宁金发分别持股22.7857%、4.5571%。 | 91211100MA106PLY18 |
| 法人 | 广东金发 | 全资子公司 | 公司直接持有广东金发的股权比例为100%。 | 91441802077867032A |
被担保人名称
| 被担保人名称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
| 2026年3月31日/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经审计) |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资产净额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资产净额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 辽宁金发 | 1,368,998.22 | 1,150,810.88 | 218,187.34 | 215,138.43 | -33,431.35 | 1,322,786.41 | 1,071,571.56 | 251,214.86 | 790,757.10 | -128,630.25 |
| 广东金发 | 731,885.12 | 541,756.54 | 190,128.58 | 217,393.48 | 3,084.45 | 673,721.75 | 486,677.63 | 187,044.12 | 514,108.19 | 3,248.96 |
注:上述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保证方 | 被担保方 | 债权人 | 合同担保金额 | 签署日期 | 担保范围 | 担保方式 | 担保期限 | 其他说明 |
| 金发科技 | 辽宁金发 | 盘锦辽滨万象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95.58 | 2026年4月2日 | 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票面期限为6个月) | 连带责任保证 | 自主债务(汇票付款义务)成立时起,至主债务消灭时止 | |
| 金发科技 | 辽宁金发 | 盘锦建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1,352.55 | 2026年4月3日 | 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票面期限为6个月) | 连带责任保证 | 自主债务(汇票付款义务)成立时起,至主债务消灭时止 | |
| 金发科技 | 辽宁金发 | 盘锦建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869.48 | 2026年4月7日 | 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票面期限为6个月) | 连带责任保证 | 自主债务(汇票付款义务)成立时起,至主债务消灭时止 |
| 金发科技 | 辽宁金发 | 盘锦辽滨万象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279.20 | 2026年4月7日 | 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票面期限为6个月) | 连带责任保证 | 自主债务(汇票付款义务)成立时起,至主债务消灭时止 |
| 金发科技 | 辽宁金发 | 盘锦建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419.01 | 2026年4月10日 | 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票面期限为6个月) | 连带责任保证 | 自主债务(汇票付款义务)成立时起,至主债务消灭时止 |
| 金发科技 | 辽宁金发 | 盘锦辽滨万象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501.80 | 2026年4月10日 | 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票面期限为6个月) | 连带责任保证 | 自主债务(汇票付款义务)成立时起,至主债务消灭时止 |
| 金发科技 | 辽宁金发 | 盘锦建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192.12 | 2026年4月14日 | 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票面期限为6个月) | 连带责任保证 | 自主债务(汇票付款义务)成立时起,至主债务消灭时止 |
| 金发科技 | 辽宁金发 | 盘锦辽滨万象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827.88 | 2026年4月15日 | 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票面期限为6个月) | 连带责任保证 | 自主债务(汇票付款义务)成立时起,至主债务消灭时止 |
| 金发科技 | 辽宁金发 | 盘锦建煌实业有限责任 | 316.15 | 2026年4月16日 | 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票面期限为6个月) | 连带责任保证 | 自主债务(汇票付款义务)成立时起,至 |
| 公司 | 主债务消灭时止 | ||||||
| 金发科技 | 辽宁金发 | 盘锦辽滨万象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239.10 | 2026年4月17日 | 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票面期限为6个月) | 连带责任保证 | 自主债务(汇票付款义务)成立时起,至主债务消灭时止 |
| 金发科技 | 辽宁金发 | 盘锦辽滨万象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1,077.83 | 2026年4月21日 | 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票面期限为6个月) | 连带责任保证 | 自主债务(汇票付款义务)成立时起,至主债务消灭时止 |
| 金发科技 | 辽宁金发 | 盘锦建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18,609.17 | 2026年4月22日 | 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票面期限为6个月) | 连带责任保证 | 自主债务(汇票付款义务)成立时起,至主债务消灭时止 |
| 金发科技 | 辽宁金发 | 盘锦辽滨万象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458.55 | 2026年4月22日 | 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票面期限为6个月) | 连带责任保证 | 自主债务(汇票付款义务)成立时起,至主债务消灭时止 |
| 金发科技 | 辽宁金发 | 盘锦辽滨万象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579.87 | 2026年4月24日 | 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票面期限为6个月) | 连带责任保证 | 自主债务(汇票付款义务)成立时起,至主债务消灭时止 |
| 金发 | 辽宁 | 盘锦辽滨万 | 2,570.05 | 2026年4月 | 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票面期限为 | 连带责 | 自主债务(汇票付款 |
| 科技 | 金发 | 象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28日 | 6个月) | 任保证 | 义务)成立时起,至主债务消灭时止 | ||
| 金发科技 | 辽宁金发 | 宁波金发新材料有限公司 | 3,020.64 | 2026年4月28日 | 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票面期限为6个月) | 连带责任保证 | 自主债务(汇票付款义务)成立时起,至主债务消灭时止 | |
| 金发科技 | 辽宁金发 | 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35,000.28 | 2026年4月23日 |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与主债权有关的所有银行费用、债权实现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及损害赔偿。 | 连带责任保证 | 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 该合同担保金额为美元5,100.00万元,折合人民币35,000.28万元 |
| 金发科技 | 辽宁金发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 70,000.00 | 2026年4月24日 | 保证人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 连带责任保证 | 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该合同为续签合同,该合同担保金额含此前存续担保余额49,811.75万 |
| 元以及本次实际新增担保金额20,188.25万元 | ||||||||
| 金发科技 | 广东金发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行 | 20,000.00 | 2026年4月28日 | 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 连带责任保证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注:上述被担保人辽宁金发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未按认缴出资比例提供担保。广东金发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述担保均无反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其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另外,鉴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辽宁金发有充分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基于业务实际操作便利,同时考虑到少数股东无必须提供担保的义务,因此本次担保由公司提供超比例担保,少数股东没有按认缴出资比例提供担保,也未对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及长远发展。同时,鉴于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拥有实际控制权,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32.20亿元,占2025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经审计)的比例为119.25%,均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