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信通: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查股网  2023-12-22  国网信通(600131)公司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阅,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未发现聘任人员有违反《公司法》有关规定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崔传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二、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聘任的董事会秘书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未发现聘任人员有违反《公司法》有关规定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王迅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三、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总会计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聘任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总会计师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未发现聘任人员有违反《公司法》有关规定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闫斌先生、邓伟先生、许中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刘永清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孙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四、关于向国家电网公益基金捐赠开展“电力爱心教室”项目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向电网公益基金捐赠开展“电力爱心教室”项目有利于公司持续深化教育帮扶助力阿坝州地区乡村振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向国家电网公益基金捐赠开展“电力爱心教室”项目。

独立董事:鲁 篱、刘用明、余 振、张 擎

2023年12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