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600120证券简称:浙江东方编号:2026-020债券代码:240620.SH债券简称:24东方01债券代码:241264.SH债券简称:24东方K1债券代码:241781.SH债券简称:24东方03债券代码:244319.SH债券简称:25东方K1债券代码:244394.SH债券简称:25东方Z1债券代码:244718.SH债券简称:东方YZ01债券代码:244904.SH债券简称:26东方Y21
浙江东方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被担保人名称:
1、东方嘉富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简称“东方嘉富人寿”)
2、浙江济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浙江济海”)
3、浙江东方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东方供应链”)
4、舟山济海能源有限公司(简称“舟山济海”)
5、浙江东方乾睿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东方乾睿”)
6、浙江济桐贸易有限公司(简称“济桐贸易”)
7、浙江东方嘉信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嘉信”)
上述被担保人中,东方嘉富人寿、浙江济海、东方供应链、舟山济海、东方乾睿、东方嘉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济桐贸易为公司参股公司。
●本期担保金额及担保余额情况:2026年4月,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累
计发生额为12,232.98万元,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对下属公司的担保余额合计为336,486.57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20.40%。
●逾期担保数量: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也不存在到期债务未清偿要求
公司承担担保责任情况。
●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人中,东方嘉富人寿、浙江济海、东方供应链、济
桐贸易、东方乾睿、东方嘉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为支持下属公司业务发展,促进2026年度经营目标的达成,浙江东方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浙江东方”)分别于2026年4月16日、5月13日召开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额度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合计最高额度为602,000万元的额度担保。具体情况见公司2026年4月18日发布的《浙江东方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额度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为支持东方嘉富人寿发行资本补充债,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2024年12月10日召开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中韩人寿发行资本补充债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东方嘉富人寿发行不超过14亿元(含14亿元)资本补充债全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情况见公司2024年11月21日发布的《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2026年4月,在上述批准范围内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发生额为12,232.98万元,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对下属公司的担保余额合计为336,486.57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担保人 | 被担保人 | 债权人 | 担保方式 | 本月发生额 | 反担保情况 | 担保余额 |
| 1 | 浙江东方 | 东方供应链 | 浙商银行杭州分行 | 保证担保 | 737.62 | 有 | 3,757.62 |
| 宁波银行杭州分行 | 保证担保 | 84.50 | 有 | 785.59 | |||
| 杭州银行官巷口支行 | 保证担保 | 有 | 842.85 | ||||
| 2 | 浙江东方 | 浙江济海 | 平安银行杭州分行 | 保证担保 | 919.70 | 有 | 22,843.59 |
| 兴业银行杭州分行 | 保证担保 | 4,140.00 | 有 | 19,198.84 | |||
| 宁波银行杭州分行 | 保证担保 | 有 | 18,454.45 | ||||
| 民生银行杭州分行 | 保证担保 | 有 | 14,833.70 | ||||
| 农业银行杭州拱墅支行 | 保证担保 | 有 | 7,122.65 | ||||
| 工商银行杭州羊坝头支行 | 保证担保 | 有 | 14,560.00 | ||||
| 北京银行杭州分行 | 保证担保 | 3,300.00 | 有 | 9,345.00 | |||
| 浦发银行杭州新城支行 | 保证担保 | 有 | 3,010.00 | ||||
| 3 | 浙江 | 舟山济海 | 平安银行杭州分行 | 保证担保 | 有 | 3,050.00 |
| 东方 | 兴业银行杭州分行 | 保证担保 | 有 | 2,001.00 | |||
| 工商银行舟山定海支行 | 保证担保 | 有 | 4,655.00 | ||||
| 民生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 保证担保 | 有 | 2,560.00 | ||||
| 上海期货交易所 | 履约担保 | 有 | 10,000.00 | ||||
| 4 | 浙江东方 | 东方乾睿 | 宁波银行杭州保俶支行 | 保证担保 | 有 | 4,583.77 | |
| 杭州银行官巷口支行 | 保证担保 | 有 | 1,000.00 | ||||
| 平安银行杭州分行 | 保证担保 | 1,346.75 | 有 | 6,672.08 | |||
| 华夏银行杭州分行 | 保证担保 | 有 | 3,428.10 | ||||
| 民生银行西湖支行 | 保证担保 | 有 | 4,964.60 | ||||
| 交通银行杭州东新支行 | 保证担保 | 有 | 4,999.84 | ||||
| 5 | 浙江东方 | 东方嘉信 | 宁波银行杭州分行 | 保证担保 | 有 | 4,990.44 | |
| 民生银行杭州分行 | 保证担保 | 1,059.42 | 有 | 3,935.71 | |||
| 杭州银行官巷口支行 | 保证担保 | 有 | 3,670.41 | ||||
| 平安银行杭州分行 | 保证担保 | 有 | 4,983.26 | ||||
| 6 | 浙江东方 | 济桐贸易 | 北京银行嘉兴分行 | 保证担保 | 无 | 3,000.00 | |
| 宁波银行嘉兴分行 | 保证担保 | 无 | 163.50 | ||||
| 嘉兴银行桐乡支行 | 保证担保 | 无 | 1,200.00 | ||||
| 湖州银行桐乡支行 | 保证担保 | 无 | 1,500.00 | ||||
| 民生银行杭州分行 | 保证担保 | 无 | 1,799.07 | ||||
| 中信银行杭州分行 | 保证担保 | 无 | 1,795.50 | ||||
| 南京银行杭州分行 | 保证担保 | 无 | 2,100.00 | ||||
| 平安银行桐乡支行 | 保证担保 | 645.00 | 无 | 1,500.00 | |||
| 浙商银行桐乡支行 | 保证担保 | 无 | 2,700.00 | ||||
| 建设银行桐乡支行 | 保证担保 | 无 | 480.00 | ||||
| 7 | 浙江东方 | 东方嘉富人寿 | 资本补充债券 | 保证担保 | 无 | 140,000.00 | |
| 合计 | - | 12,232.98 | - | 336,486.57 |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被担保人东方嘉富人寿的基本情况如下: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
| 被担保人名称 | 东方嘉富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控股子公司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公司持股33.33%;韩华生命保险株式会社持股24.99%;浙江 |
| 长兴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0.23%;温州市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股5.52%;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49%;温州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49%;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95% | |||
| 法定代表人 | 刘大勇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000058329896H | ||
| 成立时间 | 2012-11-30 | ||
| 注册地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香樟街39号国贸金融大厦22-23层 | ||
| 注册资本 | 30.012亿元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 ||
| 经营范围 | 在浙江省行政辖区内及已设立分公司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经营除法定保险以外的下列保险业务:(一)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二)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凭有效《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经营)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1,666,926.32 | 1,197,549.32 | |
| 负债总额 | 1,561,241.85 | 1,094,947.18 | |
| 资产净额 | 105,684.47 | 102,602.14 | |
| 营业收入 | 100,425.49 | 76,048.33 | |
| 净利润 | 6,008.07 | 1,096.75 | |
浙江济海、东方供应链、舟山济海、济桐贸易、东方乾睿、东方嘉信的基本情况详见公司2026年4月18日发布的《浙江东方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额度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本月被担保人情况等较前述公告时未发生显著变化。
三、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是依照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授权开展的合理经营行为,有利于各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也同时考虑了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连续性,符合公司整体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被担保人东方嘉富人寿、浙江济海、东方供应链、济桐贸易、东方乾睿、东方嘉信资产负债率超过70%,提醒投资者关注。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对下属公司的担保余额合计为336,486.57万元,占
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20.40%,除对下属公司的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也不存在到期债务未清偿要求公司承担担保责任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