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关于废止《采购管理制度》等五项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废止《采购管理制度》《供应商管理制度》《子公司管理制度》《对外捐赠和赞助管理制度》《企业文化管理制度》等五项制度。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