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09 证券简称:国金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3-68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088号紫竹国际大厦8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9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材料变更通知及新增会议材料于2023年8月26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
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三人,实际表决的监事三人。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金鹏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与会监事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二〇二三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保证二〇二三年半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二〇二三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谨慎审核,监事会认为:
(一)二〇二三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二〇二三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半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事项;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二〇二三年上半年风险控制指标报告》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净资产为31,102,630,780.99元,净资本为24,479,116,752.31元,其余各项主要风险控制指标具体情况如下:
指标 | 2023年6月30日 | 监管标准 |
风险覆盖率 | 387.83% | ≥100% |
资本杠杆率 | 29.41% | ≥8% |
流动性覆盖率 | 262.32% | ≥100% |
净稳定资金率 | 147.39% | ≥100% |
净资本/净资产 | 78.70% | ≥20% |
净资本/负债 | 47.43% | ≥8% |
净资产/负债 | 60.27% | ≥10% |
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净资本 | 7.93% | ≤100% |
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净资本 | 156.35% | ≤500% |
融资(含融券)的金额/净资本 | 109.73% | ≤400% |
注:数据均为母公司口径。
公司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均持续符合监管要求,2023年上半年未发生触及监管标准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二〇二三年上半年风险偏好执行情况汇报》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和《监
事履职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本议案逐项表决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监事履职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本议案逐项表决如下: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并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转让完毕;若公司未能以本次回购
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回购期限
1、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2、发生下述情况或触及以下条件,则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前10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本次回购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2元/股(含),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
额
回购用途 | 拟回购数量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拟回购资金总额 | 回购实施期限 |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 | 12,500,000股至25,000,000股 | 0.34%至0.67% | 1.5亿元至3亿元 |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注:上述拟回购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2元/股测算,具体的回购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八)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合适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在发布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转让完毕;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九)对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
范围内,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
2、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和协议等;
4、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回购的全部或部分工作;
5、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6、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