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保千里1:主办券商关于挂牌公司预计无法按期披露或未按规定披露定期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2024年年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国新证券作为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日常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情况。
一、 定期报告披露基本情况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未能就审计费用和审计机构达成一致意见,因此挂牌公司无法按照《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等相关规定按期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以上情况R保千里1已于2025年4月18日在《关于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中披露。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第六条、第十三条、第六十五条等相关规定,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公司应当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中期报告。公司及相关主体违反相关规定的,全国股转公司视违规情节轻重和公司所属分类,可以采取相应的自律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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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郑重提示投资者关注上述风险事项,正确评估公司的投资价值,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主办券商及挂牌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主办券商、邢女士:010-85556465挂牌公司、吕先生:371771875@qq.com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鉴于上述事项,主办券商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国新证券2025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