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城新材: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6 年8 月12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于2026 年8 月2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
(三)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5 名,实际参加董事5 名,部分董事、高管以视 频方式参会。
(四)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韩孝煌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议案名称和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2026 年半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及2026 年度半年度报告中的相关财务信 息已经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议案内容
1、《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由公司同日 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2、《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改聘任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2026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拟定为190 万元 (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5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5 万元),与上年度保 持一致。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的《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编号:临 2026-027)。
3、《关于召开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定于2026 年9 月14 日(星期一)下午14:30 在公司三楼会 议室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召开,审议上述《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的《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编号:临2026-028)。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8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