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国油3: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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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海国龙油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8 月28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黑龙江省海国龙油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8 月18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余冬明
6.会议列席人员: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黑龙江省海国龙油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6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6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子公司拟向北京市广域方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不超过 人民币14,024 万元借款》
1.议案内容:
黑龙江省龙油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油股份”)拟向北京市 广域方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借款,金额不超14,024 万元,借款总成本不超 过6.8%/年,期限不超过1 年。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闫菲女士任北京市广域方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公司董事高莉 莉女士任北京市广域方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门经理;公司董事费冰 馨女士任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助理兼投资部经理。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3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丰勇、马菁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黑龙江省海国龙油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有龙油股份股权质 押给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借款增信方式》
1.议案内容:
黑龙江省海国龙油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国龙油公司”)将持有 的黑龙江省龙油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给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北京市广域方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向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用于龙油股份支出的增信方式,公司将依照要求履行 相关手续。
2.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闫菲女士任北京市广域方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公司董事高莉 莉女士任北京市广域方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门经理;公司董事费冰 馨女士任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助理兼投资部经理。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3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丰勇、马菁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黑龙江省海国龙油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8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