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国油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查股网  2026-08-28  *ST联谊(600065)公司公告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黑龙江省海国龙油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黑龙江省海国龙油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国龙油公司”“公司”) 于2026 年8 月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 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审慎查验基础上,现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子公司拟向北京市广域方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不超过 人民币14,024 万元借款》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黑龙江省龙油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油股份”)拟向北京市 广域方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借款,金额不超14,024 万元,借款总成本不超 过6.8%/年,期限不超过1 年。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该项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对关联交易的披露是真实、准确与完整的,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关联董事闫菲女士、费冰馨女 士、高莉莉女士已依照相关规定回避表决。公司发生的该笔关联交易是公司生 产经营过程中正常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我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二、关于《黑龙江省海国龙油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有龙油股份股权质 押给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借款增信方式》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黑龙江省海国龙油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国龙油公司”)将持有 的黑龙江省龙油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给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北京市广域方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向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

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用于龙油股份支出的增信方式,公司将依照要求 履行相关手续。

该项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对关联交易的披露是真实、准确与完整的,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关联董事闫菲女士、费冰馨女 士、高莉莉女士已依照相关规定回避表决。公司发生的该笔关联交易是公司生 产经营过程中正常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我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三、关于《海国龙油公司将合并口径内资产抵押给北京市广域方圆商贸有 限责任公司作为借款(新增)的增信措施》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黑龙江省海国龙油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口径内资产抵押给北京市广域方 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北京市广域方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向黑龙江省龙油 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新增)的增信措施。

该项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对关联交易的披露是真实、准确与完整的,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关联董事闫菲女士、费冰馨女 士、高莉莉女士已依照相关规定回避表决。公司发生的该笔关联交易是公司生 产经营过程中正常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我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四、关于《董事会提请召开公司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本次董事会会议需要股东会审议的相关议题提请公司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详情请见2026 年8 月2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披露 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

该项议案能够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和健康地发展。我同意该项议案。

独立董事:马菁、张丰勇

黑龙江省海国龙油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8 月28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