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能: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二零二六年五月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程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9日下午14:00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凤起东路8号4040会议室参会人员: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会议议程:
(一)会议主持人介绍到会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列席会议的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及其他人员
(二)会议主持人报告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代表的
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三)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四)推选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五)与会股东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 序号 | 议案名称 |
| 1 |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2 |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授权2026年中期分红的议案 |
| 3 | 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 4 | 关于聘任审计机构的议案 |
| 5 |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6 | 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 7 |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和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六)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七)现场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宣布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股东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年,通过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正确领导及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公司在生产经营、项目开发建设等方面均取得积极进展,完成了年度既定的各项工作目标。根据《公司章程》和《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编写了《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报告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审议,请审议。
附件: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附件: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紧紧围绕公司发展战略与年度经营目标,扎实推进各项业务稳步有序开展。公司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现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工作情况2025年,面对新能源全面入市带来的政策市场变化,公司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项目开发、经营管理、改革深化、安全生产、党建引领等重点领域,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为“十四五”收官画上了圆满的句号。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并网控股装机容量690.76万千瓦,其中水电项目113.28万千瓦,光伏项目364.16万千瓦,风电项目213.32万千瓦。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76亿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80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00亿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586.5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
128.12亿元。
(一)锚定质量为本,开发建设稳中有进公司围绕能源高质量发展战略,坚持市场导向、提升管理质效,战略指引从“规模扩张”转向“质量引领”。统筹谋划省内外资源,积极寻求
各类开发机会,稳步推进项目建设。聚焦浙江省内主阵地,完成25个资源普查责任区县资源摸排,取得景宁、文成、泰顺、黄岩等多个光伏项目开发权,总装机规模61万千瓦。开展基建管理及收尾项目11个,总装机规模226.88万千瓦,韩城10万千瓦光伏项目、连云港64万千瓦光伏项目、奉化15万千瓦光伏项目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普陀2号海上风电项目正式动工、象山4号海风获准开发、甘孜50万千瓦光伏启动实施,为“十五五”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做好新兴投资机会研究,积极论证风光同场、绿电直连、零碳园区、独立储能等新兴业态,主动抢占市场机遇。
(二)强化市场意识,经营效益整体稳健面对“量增利减”的经营挑战,公司坚持以效益为导向,深化精益管理,多措并举推动经营质效稳步提升。加快电力市场交易能力建设,“一省一策”制定交易方案,积极拓展优质电力客户资源,持续深化中长期、现货、绿电交易、绿证交易,多元路径拓宽增收渠道。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深入推进集约化管理,深化集采降本,全年主营业务成本(剔除折旧摊销和人工)同比下降约10%。持续开展“一企一策”减亏扭亏专项工作,加快推进内部资产重组优化。多措并举降低财务成本,完成首次自主发债,全年综合融资成本较上年末下降0.46个百分点。持续跟进国补最新动态,全年累计收回国补23.16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89.47%。强化“关键少数”履职责任与合规意识,建立项目依法合规“红灯”清单,实现风险管控关口前移。
(三)锐意改革创新,发展动能持续增强公司坚持以改革激发内生动力,以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聚焦“重塑企业价值链”,制度化、清单化、表单化的管理提升成果持续巩固。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深化董事会建设,优化各专委会工作机制,完成企业监事
会改革。积极探索集约运维改革,海风中心综合应用一体化平台完成建设,甘肃、松阳集控中心建成投运,进一步夯实集约化、专业化、精益化管控基础。成立“人工智能+新能源”工作专班,围绕安全生产、经营决策等领域,积极开拓可推广场景应用,探索构建风机异常预警与健康状态评估系统、研发推进水力发电厂水下环境智能机器人应用、部署无人机巡检平台等,为运维工作提供数智化支撑。着力打造项目专班、自主建设、电力市场交易三支专业队伍,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纵深推进国企改革,2025年获评浙江省国资委标杆级“双百企业”。
(四)夯实安全基础,安全防线全面筑牢公司坚持全面安全发展,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严格安全检查稽查,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和能源保供工作。修订《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等制度,构建“责任可量化、考核可追溯、奖惩可落地”的管理体系,高效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抓严外包单位安全管理,落实双重预防机制,推进各类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通过生产运行指标竞赛与分析,加大缺陷管理、技术攻关和重点问题跟踪分析力度,帮助电站找准自身短板和弱项。加大极端气候应对保障能力建设,制定迎峰度夏、迎峰度冬、防汛防台等专项保供方案,确保关键时段能发出电、发好电。
(五)坚持政治引领,党建融合聚力赋能公司坚持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长效机制,严格贯彻落实意识形态“211111”工作机制,抓好党员思想武装,抓实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持续深化“四责协同”,推动“四交底一报告”和部门履职“八见”机制落实。深化党工团融合,维护职工权益,助力乡村振兴,彰显国企责任担当。加强特色党建品牌创建,构建“以奋斗者为本”
的宣传矩阵,“奋斗者”故事入选2025年度浙江省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创新案例。
二、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本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会议12次,全体董事认真履职、审慎决策,审议包括关联交易、年度和半年度权益分派、定期报告、修改章程、内部制度修订、发行债券、换届选举等事项共60项,所有议案均获得董事会通过。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股东会召开情况本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集股东会6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要求,对公司利润分配、关联交易、延长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全部通过。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落实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有力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为优化治理结构,公司已于2025年7月完成监事会改革,优化各专委会工作机制,并同步修订了《公司章程》及相关配套制度,构建了更为精简高效的治理架构。
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共计召开会议14次,其中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次、提名委员会5次、审计委员会5次。各专委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各自工作细则认真履职,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将ESG融入战略层面,围绕公司“十五五”发展规划进行前瞻性研究;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经理层年度业绩目标、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审核,对独
立董事薪酬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聘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审计委员会在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等多方面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与纪检审计风控(综合监督)室、外部审计机构联动配合,强化审计监督与风险管理。
(四)董事履职情况2025年,公司规范完成第三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独立董事张国昀先生、徐锡荣先生、孙家红先生于换届后离任,叶肖剑先生、熊源泉先生、杨晓兰女士当选为新任独立董事,董事会其余成员未发生变动。
报告期内,全体董事勤勉履职,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动态与发展需求,研讨重点投资项目及市场变化,审慎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建言献策,致力于提升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前瞻性,推动公司经营管理体系不断完善。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及独立性要求行使职权。报告期内,共召开6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充分关注关联交易、股东承诺履行、内部控制等重点事项并独立发表意见。基于其专业背景与实践经验,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发挥了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与专业咨询的作用,促进了公司决策程序的规范性与审慎性,助力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董事绩效评价及薪酬情况
公司建立健全薪酬管理制度,构建了业绩与薪酬挂钩、激励与约束对等、效率与公平兼顾的薪酬体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公司《企业经营者绩效考核与薪酬核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实际及绩效考核等情况,完成对相关董事的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公司董事2025年度具体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中的相关内容。
(六)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密切跟进监管动态,对标最新要求及时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体系,严格执行配套内控制度,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易懂的原则,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效。报告期内,公司共计披露临时公告62个,定期报告4份。在做好日常信息披露工作的基础上,持续加强自愿性信息披露内容质量,定期发布发电量和装机情况,通过投资者交流活动记录表等形式,就机构投资者关注的重点问题进行集中说明。在行业政策与市场环境变化的背景下,公司注重向市场阐释经营成果与业绩变动的逻辑、所面临的挑战以及相应的战略应对,增强信息传递的针对性与透明度,促进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理解。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公司持续推进ESG管理,丰富ESG报告内容,进一步展现相关管理举措及成效。
(七)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公司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构建并持续完善以合规为基础、以价值传递为核心的投资者关系管理体系。在内部协同方面,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与协作机制,确保公司经营信息、行业动态及资本市场关注要点得以高效整合,共同做好舆情监控与突发事件应对;在外部沟通方面,针对不同类型投资者实施差异化沟通策略,通过投资者热线、公开邮箱、上证e互动及股东会等多种渠道,保持与投资者的日常顺畅交流与及时反馈,借助线上线下调研、券商策略会、业绩说明会等活动,持续深化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公司积极响应上交所“我是股东”走进上市公司活动号召,搭建直面互动平台,有效传递公司内在价值。公司持续优化业绩说明会形式,创新引入数字人进行业绩讲解,增强信息展示的生动性与传递效果,公司连续三年(2022-2024年度)获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年报业绩说明会优秀实践”。
三、2026年度董事会重点工作
立足“十五五”,公司董事会将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各项监管要求、深化规范运作与科学决策,保持战略定力、坚定发展信心,在变局中勇开新局,以实干实效推动公司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一)强化战略引领,展现更强新能力量
锚定“双碳”目标,以新能源高质量发展为首要任务,坚持“稳中求进、提质增效”工作导向,深入研究政策市场,科学谋划“十五五”发展路径,聚焦主责主业,以项目攻坚、经营管理、改革深化、安全管控、人才建设为五大重点任务,全力推进发展动能、发展方式和发展模式三大转变,优增量、补短板、强韧性,以竞合共赢为抓手,持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与战略主动权,全面发力“十五五”开局之年,推动公司在新型能源体系建设中展现更强担当。
(二)深化董事会建设,持续提升治理效能
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聚焦“授权、用权、制权”全链条,贯通“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推动企业制度完善、流程优化、机制健全,提升公司治理规范性与有效性。加强董事会建设,持续优化各专门委员会议事决策流程和外部董事工作机制,加强外部董事履职支撑,提升董事履职效能。强化审计委员会法定监督职责落地,推动合规管理与内控体系深度融合,加强对招投标、合同、工程建设、电力市场交易等重点领域监督,完善风险防控体系。高度关注新能源全面入市带来的政策与市场变化,构建覆盖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动态跟踪机制,强化项目全生命周期收益率评估,切实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三)提升价值传递质效,构建良性互动生态
在依法合规信息披露的基础上,围绕公司业务重点、行业趋势及市场关注,主动加强重点事项披露,提升信息披露的可读性与透明度,增强信
息传递实效。秉承积极开放的投资者关系理念,通过常态化、多维度的沟通机制,主动向市场传递公司战略与长期价值,深化高质量投关互动。统筹推进公司市值管理体系建设,制定并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通过稳健的经营业绩和可持续的股东回报,持续推动公司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之路上行稳致远。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授权2026年中期分红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33,203,858.22元,合并报表净利润748,167,841.71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5,929,621.97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1,756,049,284.02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3,169,081,689.16元。
一、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按母公司报表口径),同时满足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分红,在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按合并报表口径)。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462,609,236.15元,本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92,521,847.23元。
公司已于2025年9月完成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7元(含税),合计派发中期现金红利88,972,986.99元(含税)。
为积极回报投资者,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分红人民币0.27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404,675,324.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64,926,233.75元(含税)。
综上,公司2025年度合计派发现金分红总额(包括2025年半年度已分配的现金红利)为153,899,220.74元,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42%。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非公开发行股票/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二、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
为持续回报投资者,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精神并结合公司实际,公司拟制定中期分红方案:若2026年上半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公司拟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或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时增加一次中期分红,预计公司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简化分红程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审议,请审议。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议案三:
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及重大决策,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审慎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和《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各自编写了《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审议,请审议。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议案四:
关于聘任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在2025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服务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对公司规范运作及健康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将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其全年工作量情况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报酬,并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相关的业务合同。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审议,请审议。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议案五: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和《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审议,请审议。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议案六:
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薪酬管理工作,强化激励约束,有效调动企业经营者工作积极性,切实实现公司长期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审议,请审议。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议案七: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
薪酬和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认真落实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公司的各项工作计划和安排,切实履行其所承担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提请审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和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2025年薪酬发放情况
根据公司年度三项责任制(经营业绩、安全生产、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考核、2021-2024年度任期考核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2025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兑现总额为729.32万元。2025年兑现独立董事津贴28.54万元,具体见下表:
| 姓名 | 职务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薪酬总额(万元) |
| 张坚群 | 董事长 | 98.4024 |
| 陆林海 | 董事、总经理 | 90.4717 |
| 白路镇 | 董事 | - |
| 杜云华 | 董事 | - |
| 周永胜 | 董事 | - |
| 叶肖剑 | 独立董事 | - |
| 熊源泉 | 独立董事 | - |
| 杨晓兰 | 独立董事 | - |
| 刘剑辉 | 职工董事 | 67.1481 |
| 俞彩孟 | 副总经理 | 66.3494 |
| 陈仲渊 | 副总经理 | 66.4896 |
| 章健 | 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 | - |
| 张利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76.7924 |
| 夏善辉 | 财务总监 | 4.7502 |
| 章良利 | 副董事长(离任) | 77.5691 |
| 张国昀 | 独立董事(离任) | 9.5123 |
| 徐锡荣 | 独立董事(离任) | 9.5123 |
| 孙家红 | 独立董事(离任) | 9.5123 |
| 贺元启 | 职工代表董事(离任) | 18.86696 |
| 王可华 | 副总经理(离任)、总法律顾问(离任) | 80.1181 |
| 杨立平 | 财务总监(离任) | 82.3643 |
| 合计 | / | 757.8592 |
二、2026年度薪酬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关内容如下:
(一)适用范围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董事薪酬
(1)专职董事长以及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其薪酬根据所任职务,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等部分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60%。仅担任董事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薪。
(2)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固定津贴,津贴标准为人民币每人每年10万元。除津贴外,不享受公司其他薪酬、社保及福利性待遇。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等部分构成,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公司经营业绩领取相应的薪酬福利。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60%。
(四)薪酬发放管理
1.公司基本薪酬按月发放;当年度绩效薪酬按80%进行预兑现、其余部分根据考核结果按照8:1:1分三年递延兑现;中长期激励收入在任期考核
结束后按照4:3:3分三年递延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按实际任期、实际绩效结算薪酬。任职期间发生职务调整、岗位变动的,自变动次月起按新标准执行。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年发放。
3.上述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及个人承担的社保、公积金、企业年金等。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现提交股东会审议,请审议。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