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特科技:关于调整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5-14  富特科技(30160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1607证券简称:富特科技公告编号:2026-035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调整为:以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日的总股本167,234,8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5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5,921,395.09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股本66,893,923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234,128,730股(最终股数以转增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据为准)。预案披露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和转增股本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和每股转增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结果为准。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宁川先生提交的书面临时提案函,董事会同意将其作为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待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3、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着节约会议资源、提高议事效率的原则,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宁川先生根据相关规定,向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提请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取消原《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将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调整前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如下: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正在推进过程中,为确保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按期落实和顺利推进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建设,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暂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待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将尽快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另行审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分配比例为不低于当期净利润的10%。

(二)调整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原因

鉴于近期公司已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且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登记托管手续,并于2026年5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同意对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调整。

(三)调整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分配基准为2025年度。

2、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5,001,902.44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24,569,552.33元。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法定盈余公积金22,456,955.23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258,657,839.24元,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366,209,502.34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2025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58,657,839.24元。

3、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及实际经营情况,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及兼顾投资者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截至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日的总股本167,234,8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5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5,921,395.09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股本66,893,923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234,128,730股(最终股数以转增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据为准),转增金额未超过公司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用于公司经营发展及后续分配。

本预案披露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和转增股本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和每股转增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结果为准。

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公司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25,921,395.09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2.06%。

三、调整后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25,921,395.091,998,262.28未上市
回购注销总额(元)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15,001,902.4494,605,153.17
研发投入(元)284,377,993.58200,082,940.92
营业收入(元)4,092,461,501.211,933,842,513.36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258,657,839.24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366,209,502.34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是?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27,919,657.3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154,803,527.8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27,919,657.3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484,460,934.5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8.04%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是?否

其他说明:

公司于2024年上市,上市未满三个会计年度,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调整后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说明

1、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发展规划。公司本次现金分红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现金流情况,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健康发展,充分考虑了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情况,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利润分配总额未超过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2、公司2024年度、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1,767,685.49元、2,905,435.50元,分别占对应年度总资产的0.08%、0.07%,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占比均未超过50%。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05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