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瓦星云: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5-15  诺瓦星云(301589)公司公告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新增、更改、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 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云水三路1699号诺瓦科技园2号楼3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袁胜春先生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0人,代表股份29,523,8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3.260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1,338,1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4.038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9人,代表股份8,185,6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21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9人,代表股份8,185,6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221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9人,代表股份8,185,6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218%。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92,448,00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3,683,127股,该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会享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为88,764,873股。

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 尾数上如有差异,是四舍五入所造成。

本公告中,中小股东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且非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股东。

3、公司部分董事、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 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507,4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7%; 反对16,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3%;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 > 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507,4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7%; 反对8,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9%;弃权7,5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4%。

3、审议《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507,1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6%; 反对9,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0%;弃权7,5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169,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7967%;反对9,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117%;弃权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6%。

4、审议《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168,8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43%; 反对16,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6%;弃权5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168,8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7943%;反对16,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1996%;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袁胜春先生所持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21,338,122股,在审 议该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5、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502,2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71%; 反对21,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2%;弃权5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6、审议《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166,7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86%; 反对16,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6%;弃权2,6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166,7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7686%;反对16,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1996%;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8%。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袁胜春先生所持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21,338,122股,在审 议该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程彬、段霏霏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 了关于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 序、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 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5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