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瓦星云:关于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达到1%及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4-21  诺瓦星云(30158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1589 证券简称:诺瓦星云 公告编号:2025-032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达到1%及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40.00元/股(含本数)。按照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08,333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23%;按照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416,666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4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三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和《第二期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8)。

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将回购金额由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均含本数)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均含本数);将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08,333股至416,666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股本比例的0.23%至0.45%调整为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12,500股至625,000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股本比例的0.34%至0.68%;将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三个月内调整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四个月内;将“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份:(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4)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调整为“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除上述事项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一、回购股份比例达1%暨回购完成的情况

截至2025年4月18日,公司第二期回购股份比例已达1%且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并且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的,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情况

截至2025年4月18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996,56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8%,最高成交价为175.4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4.1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49,554,116.97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毕的情况

2025年2月12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的首次回购。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最高成交价为175.4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4.5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402,39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的首次回购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回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的实际回购期间为2025年2月12日至2025年4月18日。截至2025年4月18日,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996,56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8%,最高成交价为175.4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34.1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49,554,116.97元(不含交易费用)。鉴于公司第二期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已超过回购方案确定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经公司管理层同意,第二期股份回购实施方案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第二期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实施第二期股份回购的资金来源、回购方式、回购价格、成交总金额以及回购实施期限等实施情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调整后的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公司实际回购金额已达到第二期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第二期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第二期回购股份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第二期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后,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四、回购股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公告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第二期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方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第二期回购股份的数量为996,5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按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结构计算,若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并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本次回购前本次回购后
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73,958,40080.0058,979,60063.80
无限售条件股份18,489,60020.0033,468,40036.20
总股本92,448,00010092,448,000100

注:1、上述股份变动涉及第二期回购过程中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解除限售15,975,360股,具体解除限售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2、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第二期回购的股份目前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若发生注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就注销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相关事宜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公告义务。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发展和市场变化适时作出安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5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