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宇股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2026 年5 月27 日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4,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人民币2.1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1,840,000.00 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本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 则以未来实施本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 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 则一致。
4、本次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4,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2.100000 元 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 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1.89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 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10 股补缴税款0.420000 元;持股1 个月以上至1 年(含 1 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0.210000 元;持股超过1 年的,不需要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息除权日
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6 月1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6 月15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 年6 月1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 年6 月 1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 在股份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如确定依法减持公司股份的, 将以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进行减持,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根据上 述承诺,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将对上述减持价格限制作相应的调整。
2、依据《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价格的相关规定, 自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屠宁
咨询电话:021-39882516
传真电话:021-39882516
八、备查文件
1、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6 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