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鼎达: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查股网  2026-05-14  骏鼎达(30153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1538证券简称:骏鼎达公告编号:2026-027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

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股东会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

2026年

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6年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潭头社区芙华路4号1栋芙蓉科技大厦7楼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提案类型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00《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及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3.00《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4.00《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5.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6.00《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7)
6.01《修订<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非累积投票提案
6.02《修订<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非累积投票提案
6.03《修订<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非累积投票提案
6.04《修订<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非累积投票提案
6.05《修订<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非累积投票提案
6.06《修订<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非累积投票提案
6.07《修订<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非累积投票提案

2、审议与披露情况:议案1至议案4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5、议案6及其子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03月31日及2026年05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及相关公告。

3、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本次会议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议案4、议案

5、议案6.01和议案6.02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参加股东会。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参加股东会。

(3)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书面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在2026年06月02日17: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26年06月01日至06月02日期间每日上午9:30-下午17:30。

(5)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潭头社区芙华路4号1栋芙蓉科技大厦7楼,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潭头社区芙华路4号1栋芙蓉科技大厦7楼

联系人:刘亚琴、南娴静

联系电话:0755-29985520、0755-36653229联系传真:0755-29985520

电子邮件:ir@jddtech.com邮编:518105

3、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请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附件2格式自制均有效。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05月1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538,投票简称:骏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填报表决意见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6月0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6月04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6年06月04日召开的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及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00《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00《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5.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6.00《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7)
6.01《修订<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6.02《修订<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6.03《修订<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6.04《修订<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6.05《修订<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6.06《修订<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6.07《修订<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委托人姓名/名称(自然人股东签名或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的类别: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名称:受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日期:

附件3: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名或名称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股东账号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是否委托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年月日

注:

、请用正楷字体填写完整的股东名称,需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