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邦医药: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安徽万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5 月15 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2026 年5 月15 日(星期五)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5 月15 日(星期五)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火龙地路299 号1 号楼公司2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陶春蕾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安徽万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2026 年5 月11 日(星期一),公司总股本为 66,666,667 股,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6,261,767 股。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43,047,99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66,261,767 股的64.966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 司股份数合计为41,493,9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6,261,767 股的 62.621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554,04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6,261,767 股的2.345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共4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554,0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票 总数66,261,767股的2.345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0 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0 股;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4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554,04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6,261,767 股的 2.3453%。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出席或列席了本 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42,161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006%;反对111,682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865%;弃权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29%。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42,161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006%;反对111,682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865%;弃权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29%。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42,161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006%;反对111,682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865%;弃权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29%。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42,966,4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05%;反对81,3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90%; 弃权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5%。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72,461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503%;反对81,382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368%;弃权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9%。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40,1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6719%;反对111,6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865%; 弃权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1416%。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40,161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719%;反对111,682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865%;弃权2,2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16%。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陶春蕾、合肥百瑞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肥航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许新珞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42,161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006%;反对111,682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865%;弃权2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9%。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42,161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006%;反对111,682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865%;弃权2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胡鸿杰、孙颖
(三)结论性意见:本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 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万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 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万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