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莱德: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5-14  阿莱德(301419)公司公告

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6 年5 月14 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5 月14 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5 月14 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奉炮公路1368 号8 栋。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耀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股东会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表107 人,代表股份 85,087,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906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4 人,代表股份84,569,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70.474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3 人,代表股份518,4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2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中小股东99 人,代表股份 10,464,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20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6 人,代表股份9,946,2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8.288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3 人,代表股份518,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20%。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4、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案: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84,932,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73%;反对14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17%; 弃权9,3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85,002,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97%;反对7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2%; 弃权7,7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0,379,2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43%;反对7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15%;弃权7,7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2%。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 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 年度薪酬 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7,499,7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667%;反对15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33%; 弃权12,3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0%。

鉴于本议案涉及董事薪酬,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关联股东张耀华先生所持表决权股份数为18,000,000 股,作为公司董事长, 已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张艺露女士所持表决权股份数为3,600,000 股,作为公司 董事,已回避表决;关联股东薛伟先生所持表决权股份数为12,240,000 股,作为 公司董事,已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朱红先生所持表决权股份数为5,400,000 股, 作为公司董事,已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朱玲玲女士所持表决权股份数为9,000,000 股,作为公司董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已回避表决;关联股东钱一先生所持表 决权股份数为1,183,200 股,作为公司董事,已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上海英帕学 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所持表决权股份数为18,000,000 股,作为公司董事长 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已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85,001,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84%;反对7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4%; 弃权10,3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2%。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 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84,921,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47%;反对15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8%; 弃权12,3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5%。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转至超募资金专户 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84,930,9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56%;反对14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35%; 弃权9,2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85,002,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97%;反对7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6%; 弃权8,2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97%。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 宜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84,929,0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34%;反对14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30%; 弃权11,5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6%。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0,305,8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829%;反对14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66%;弃权11,5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5%。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鄯颖、程思琦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

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 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决议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14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