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电器: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年度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年度股东会无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5 月15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5 月15 日9:15~15:00。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室
(4)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北桥街道吴开路8 号办公楼五楼董事会会议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莫文艺女士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7 人,代表股份97,022,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69.301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 人,代表股份95,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67.857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2 人,代表股份2,022,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444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2 人,代表股份2,022,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444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 人,代表股份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2 人,代表股份2,022,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4448%。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了会议通知中的提案,并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 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1.00 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97,01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6%;反 对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8,1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3%。
同意2,01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01%;反对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4%;弃权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05%。
2.00 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97,01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6%;反 对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8,1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3%。
同意2,01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01%;反对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4%;弃权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05%。
3.00 审议通过《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97,02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反 对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1,5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同意2,02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64%;反对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4%;弃权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2%。
4.0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2026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97,01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1%;反 对1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弃权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同意2,01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59%;反对1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41%;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00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96,97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4%;反 对4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7%;弃权9,6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9%。
同意1,97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231%;反对4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023%;弃权9,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46%。
6.00 审议通过《2026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2,00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89%;反对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4%;弃权14,8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17%。
同意2,00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189%;反对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4%;弃权1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17%。
7.00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97,01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1%;反 对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9,6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9%。
同意2,01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59%;反对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4%;弃权9,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4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唐银锋律师、吕万成律师见证了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 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 员以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会议备查文件
1、《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 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