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净源: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5-16  科净源(301372)公司公告

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 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 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6 年5 月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 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 名、独立董事3 名。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葛敬先生、张茹敏女士、李崇新 先生、翟婷女士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申嫦娥女士、王圣瑞先生、吴日焕先 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申嫦娥女士、吴日焕先生已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 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材料。王圣瑞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但 已经书面承诺将积极报名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 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其中,申嫦娥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 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6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将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4 名非独立董事、3 名 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公司不设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董事会 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 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自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 年。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董事将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曹春芬女士、王凯军先生在本次董事会换届离任后将 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曹春芬女士、王凯军先生均未持有 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董事会对曹春芬女士、王 凯军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15 日

附件: 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葛敬先生,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工 程师。2000 年9 月至2008 年9 月,历任科净源有限销售经理、总经理;2008 年9 月至2011 年11 月,任公司总经理;2008 年9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25 年2 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葛敬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6,448,597 股,系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葛敬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董事张茹敏女士系夫妻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葛琳曦 女士系父女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 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 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第3.2.4 条所规定 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张茹敏女士,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01 年1 月至2008 年9 月,历任科净源有限行政总监、常务副总经理;2008 年9 月至 2011 年11 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1 年11 月至2015 年5 月,任公司总经理;2008 年9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人力资源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茹敏女士持有公司股票4,657,388 股,系公司实际控制 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张茹敏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董事葛敬先生系夫妻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葛琳曦女士系母 女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

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 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李崇新先生,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 职于北京市同力制冷设备公司、同方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1 月至今,任公司董 事;2016 年3 月至2025 年2 月,任公司总经理;2025 年2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 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崇新先生持有公司股票800,000 股。李崇新先生与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2025 年9 月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 除以上处罚外,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 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除上述处罚外,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 定的任职条件。

翟婷女士,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10 年 10 月至今,担任高投名力成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经理;2010 年10 月至今,担任名力中国成长基金副总裁、财务经理;2012 年10 月至今,担任名信 中国成长基金副总裁、财务经理;2021 年3 月至今,担任派格生物医药(杭州)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4 年7 月至今,担任上海名信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副总裁、财务经理。2021 年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翟婷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翟婷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

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 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申嫦娥女士,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安交通大学管 理学院管理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1987 年至2003 年于西安交通大学任讲师、 副教授;2003 年至2023 年10 月(退休)在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任 副教授、教授/博导。现任东华软件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申嫦娥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申嫦娥女士与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 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 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王圣瑞先生,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师范大学教 授,博士生导师,专业领域:水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2002 年至2017 年,任中国 环境科学研究院,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现任北京师范大学,教授。 主要业绩:从事河湖水污染治理及生态修复,致力于为解决我国河湖保护与治理 难题,入选首批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获环保部“五四”青年奖章、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突出贡献奖及青年科技创新奖等荣誉;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青年、面上及重点项目、国家重大专项项目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及国家 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课题与生态环境部重点项目课题等50 多项,获国家科技进步二 等奖1 项,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6 项,省部级二等奖5 项及专著20 部与专利和软 件著作权多项等成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圣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王圣瑞先生与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 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 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吴日焕先生,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政法大学法 学教授。从事法学研究与教学工作,主攻商法、金融法。曾任韩国外国语大学法 学院教授、韩国中央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韩国仁荷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和中国 政法大学财税金融法研究所所长。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民商 法专业)、中国政法大学韩国法研究中心主任、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日焕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吴日焕先生与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 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 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