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电子: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1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 月1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乐清市经济开发区纬十一路218号东南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8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含通讯视频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张立先生
(六)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8 人,代表股份82,740,625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8495%。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1 人,代表股份82,601,465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7337%。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7 人,代表股份139,1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5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1 人,代表股份4,717,28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253%。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 人,代表股份4,578,125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095%。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7 人,代表股份139,1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58%。
3、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 股东会。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含通讯视频方式)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 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 > 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2,704,9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9%; 反对2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4%;弃权8,9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681,5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2432%;反对2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81%;弃权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87%。
(二)审议通过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2,649,2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96%; 反对2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4%;弃权64,56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625,9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8.0633%;反对2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81%;弃权64,5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86%。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2,647,9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80%; 反对9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2%;弃权66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624,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8.0357%;反对9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503%;弃权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0%。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的2/3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2,665,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92%; 反对10,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7%;弃权64,56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642,1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8.4080%;反对10,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34%;弃权64,5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86%。
(五)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2,725,2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4%; 反对10,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7%;弃权4,86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701,8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6735%;反对10,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34%;弃权4,8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0%。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2,649,2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96%; 反对2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4%;弃权64,56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625,9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8.0633%;反对2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81%;弃权64,5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8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吴超律师、杨君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