熵基科技: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5-28  熵基科技(301330)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

301330证券简称:熵基科技公告编号:

2026-051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

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归属人数:

人?本次归属数量(调整后):

733,604股?本次授予价格(调整后):

10.63元/股?标的股票来源: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时间:

2026年

日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完成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自二级市场回购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授予价格(调整前):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13.25元/股。

、激励对象(调整前):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人,包括公告本激励计划时任职于本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包含独立董事和监事)。具体如下:

序号姓名国籍职务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股)占本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股本总额的比例
1傅志谦中国董事6,5000.30%0.003%
2穆文婷中国副总经理7,1500.33%0.004%
3苏玉书中国香港核心业务骨干20,0000.93%0.010%
4PEKWEEKEAT新加坡核心业务骨干10,0000.47%0.005%
5YAOAPETOGBOMARTINAGBASSOU多哥共和国核心业务骨干2,0000.09%0.001%
其他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骨干(354人)2,098,92097.87%1.069%
合计2,144,570100.00%1.092%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20%;

2、上述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

3、以上百分比是四舍五入之后的结果。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安排

(1)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归属安排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30%
第二个归属期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30%
第三个归属期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40%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事宜。

、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5-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每年的对应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对应考核年度年度营业收入或净利润相对于2024年的增长率
触发值(An)目标值(Am)
第一个归属期2025年12%15%
第二个归属期2026年39.6%49.5%
第三个归属期2027年75.48%94.35%
考核指标业绩完成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年度营业收入或净利润相对于2024年的增长率(A)A≥Am100%
Am>A≥An80%
A<An0%

注1、上述“净利润”是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但考核年度的净利润以剔除本次及考核期间内其它激励(含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为计算依据;上述“营业收入”均以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所揭示的合并报表数据为计算依据;

注2、在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若通过收购行为新增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其经营结果不纳入业绩考核范围,需剔除相关公司的经营结果对公司“净利润”“营业收入”的影响作为计算依据;

注3、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值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若公司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即为业绩完成度所对应的归属比例,未能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届时根据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额度:

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长率,取其中较高者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考核评级

考核评级S-优秀A-良好B-合格C-待改进D-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100%80%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权益额度=个人当年计划归属权益额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应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若公司/或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二)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1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时,监事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2、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2月2日期间,公司通过企业微信对《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内部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年2月6日,监事会就本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公示情况发表了核查意见,并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5年2月11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3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5、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归属条件是否成就发表了明确意见。

二、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成就的说明

(一)第一个归属期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5年3月28日,因此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

为2026年3月30日至2027年3月26日。

(二)满足归属条件情况说明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达成情况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注1、上述“净利润”是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但考核年度的净利润以剔除本次及考核期间内其它激励(含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为计算依据;上述“营业收入”均以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所揭示的合并报表数据为计算依据;注2、在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若通过收购行为新增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其经营结果不纳入业绩考核范围,需剔除相关公司的经营结果对公司“净利润”“营业收入”的影响作为计算依据;注3、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值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影响、剔除当年股份支付费用、剔除考核期收购的公司经营结果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后2025年相对于2024年的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为19.82%,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为100%。
(4)满足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届时本激励计划在职激励对象334名,其中333名激励对象考评
归属条件达成情况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权益额度=个人当年计划归属权益额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应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结果为“S、A、B”,符合100%归属比例;1名激励对象考评结果为“D”,本次归属比例为0%

上述达到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中,有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权益3,120股。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归属期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可归属限制性股票734,774股。在公司办理股份归属登记过程中,一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归属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股份不予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授予日:

2025年

、本次归属人数(调整后):

、本次可归属数量(调整后):

733,604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

0.31%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后):

10.63元/股

、标的股票来源: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序号姓名国籍职务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股)本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激励数量(股)本次归属数量占已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比例
1傅志谦中国董事7,8002,34030.00%
2高本合中国董事31,2009,36030.00%
3穆文婷中国副总经理8,5802,57430.00%
4苏玉书中国香港核心业务骨干24,0007,20030.00%
5PEKWEEKEAT新加坡核心业务骨干12,0003,60030.00%
其他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骨干(326人)2,361,768708,53030.00%
合计2,445,348733,60430.0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20%;

2、上述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

3、以上百分比是四舍五入之后的结果;

4、高本合为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的新任董事,其在此之前未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四、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

2026年

、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

733,604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本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6]10797号),对公司截至2026年

日止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股权认购款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

截至2026年5月20日止,公司指定的专项银行账户已收到331名激励对象缴纳的股权认购款人民币7,798,210.52元。全部款项用于认缴公司归属的限制性股票733,604股。本次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股票,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额不变。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手续,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6年5月27日。

六、本次归属募集的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733,604股,股票来源为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归属后公司总股本不发生变化。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尚需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所涉相关登记手续。

九、备查文件

1、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作废及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4、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6]10797号)。

特此公告。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