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特偶: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
深圳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了公司财务总监辛秋兰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辛秋兰女士原定任期自2018年12月14日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辛秋兰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辛秋兰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辛秋兰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辛秋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辛秋兰女士的辞职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财务总监聘任工作,在聘任新的财务总监前,暂由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桑泽林先生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
辛秋兰女士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辛秋兰女士在任期间所作的辛勤工作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7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