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宁生物: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于2026 年4 月22 日上午10 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经第三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本次会 议通知于2026 年4 月20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9 人,会议由董事长刘革新先生主持,公司拟聘任的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以 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各专门 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资格及工作性质进行合理分析与评判后,董事会选举以下董事 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战略与ESG 委员会:刘革新先生(主任委员),刘思川先生,邓旭衡先生。
提名委员会:臧鹤清先生(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张腾文女士(独立董事、 会计专业),冯昊先生。
审计委员会:张腾文女士(主任委员、独立董事、会计专业),臧鹤清先生 (独立董事),赖德贵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孙慧女士(主任委员、独立董事),臧鹤清先生(独立 董事),李懿行先生。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
(二)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刘革新先生为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刘革新先生简 历详见附件/简历1)。
(三)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 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由公司 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邓旭衡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成 员任期一致(邓旭衡先生简历详见附件/简历2)。
(四)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 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 总经理邓旭衡先生提名,同意聘任沈云鹏先生、姜海先生、李懿行先生、赵华先 生、顾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公司 副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简历3-7)。
(五)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 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 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顾祥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 成员任期一致(顾祥先生简历详见附件/简历7)。
(六)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 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 总经理邓旭衡先生提名,同意聘任李懿行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与第 三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财务总监为公司财务负责人(李懿行先生简历详见附 件/简历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
(七)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 事务代表的议案》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邓旭衡先生提名,同意聘任顾祥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 表,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顾祥先生简历详见附件/简历7)。
(八)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 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同意聘任王晶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 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王晶女士简历详见附件/简历8)。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
(九)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和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审 议通过并将于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上市之前完 成分配事项,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4.4224 元/股调整为 3.9798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2026 年4 月23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 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伊 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 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 有3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6.50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 绩考核指标达到触发值但未达到目标值,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为80%,30 名在 职激励对象第三个归属期对应的55.20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本次合计作废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1.70 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2026 年4 月23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 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伊 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一)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 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第三个归属 期内为符合归属条件的30 名激励对象办理220.80 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2026 年4 月23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 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伊 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 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二)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了《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 报告》,认为公司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公允反映了公司2026 年3 月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6 年第一季度 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保证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2026 年4 月23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 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伊 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三届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23 日
附件:简历
1、刘革新先生:195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9 年1 月加入 中国共产党。公司董事长、董事,重庆医科大学优秀校友,研究生学历,高级工 程师。2005 年,荣膺“全国劳动模范”称号,历任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第 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2008 年,荣获中共四川省委、成都市委授予的“抗震救 灾优秀共产党员”光荣称号;2009 年,被中共中央统战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全国工商联评为“优秀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建设者”;2019 年被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庆祝中华人 民共和国成立70 周年纪念章”;2023 年4 月,出任中共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行 业委员会党委委员;2024 年11 月,出任中国民族卫生协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 主任。目前兼任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和四川科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党委书记、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成都科伦宁 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72.19%的股份,刘革新先生与 其一致行动人(刘思川先生、王欢女士)合计持有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5.68%的股份,通过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成都科伦宁辉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8.54%的股份。刘革新先生通过控制四川科伦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而控制本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2、邓旭衡先生:198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正高级工程师, 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2012 年加入公司,2015 年5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总经理。2018 年6 月至2019 年12 月期间兼任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邓旭衡先生主要承担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进步项目“生物发酵抗生 素生产尾气处理技术集成及应用”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三五”重大科技专项 “制药行业大宗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参与国家科技 部“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试点专项、“燃煤电站低成本超低排放控制 技术及规模装备”项目,研究从事制药企业环保“三废”治理及相关技术研究,
荣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进步一等奖”、“优秀企业家奖”,共带领公司积 极承担国家、自治区、州级项目十余项。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邓旭衡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其通过宁波市易行 晟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40%的股份;与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 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不 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3、沈云鹏先生: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博士, 正高级工程师,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 任生态环境部抗生素菌渣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工程技术中心主任,中国化学 制药工业协会抗生素专委会秘书长,长期从事制药行业环保“三废”治理运行管 理、工艺技术以及抗生素等新污染物治理相关研究,入选工信部“先进制造技术 人才”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厅“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一 等奖3 项、二等奖1 项,先后承担省部级“十三五”重大科技专项和“十四五” 重点研发专项各1 项,承担科技部重点专项1 项以及工信部项目2 项,制修订国 家标准1 项,地方标准2 项,团体标准3 项,发表SCI 论文20 篇,申请专利15 项。2013 年至2019 年任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EHS 总监,2019 年11 月入 职本公司并分管公司EHS 工作,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云鹏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其通过宁波市易行 晟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10%的股份;与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 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不 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4、姜海先生: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中共党员,现任公司副总经理、供应链中心负责人。历任四川科伦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供应部总监助理、总监,四川科伦斗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监事,广汉市 玻璃制瓶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姜海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其通过宁波市易行晟 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06%的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5、李懿行先生:198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11 年起历任湖南科伦制药有限公司会计、广西科伦制药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4 年加入公司任职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懿行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其通过宁波市易行 晟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10%的股份;与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 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不 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6、赵华先生: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新加坡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 中共党员,博士后先后工作于美国加州大学(UCSB)和伊利诺伊大学(UIUC); 2007 年至2018 年任职于新加坡科技局(A*STAR);2018 年3 月回国加入枫杨 生物研发(南京)有限公司,历任研发总监、助理副总裁(Associate VP);2020 年9 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上海锐康生物技术研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13%的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7、顾祥先生:199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 共党员,2015 年6 月毕业于湖北工业大学财务管理专业。2015 年7 月至2019 年9 月,任职于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董事长秘书、党支部书记、 高级证券事务专员、监事会主席;2019 年9 月至2020 年4 月,任职于上海信公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咨询经理;2020 年4 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顾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02%的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8、王晶女士:199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12 年6 月毕业于天津财经大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2012 年6 月至2013 年12 月,任职于新疆华阳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审计助理;2013 年12 月至2014 年12 月,任职于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会计;2014 年12 月至2018 年3 月,任职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项目经理;2018 年6 月至2022 年10 月,任职于新疆宏昌天圆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项目经理; 2023 年2 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