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翔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于2026 年5 月15 日(星期五)在福建省邵武市经济开发区龙安路1 号公司二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 年5 月12 日通过书面、 邮件及其他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 名,实际出席董事9 名,其中王承辉、聂志明、郑宇润、葛晓萍、梁丽萍、董学智以通讯方式出席会 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承辉先生召集和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根据公司于2024 年3 月1 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之用 途约定,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关于出 售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根据中国证 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出售的期间除外,本次拟出售回购股份不超 过653,455 股(即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1%),出售价格根据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15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