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巨丰: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
301296证券简称:新巨丰公告编号:
2026-038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巨丰”)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包含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额度)
54.89亿元,其中实际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18.11亿元(担保涉及外币贷款按照2026年
月
日汇率折算统计),实际提供担保总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8.96%。公司目前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及违规担保等情况,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并于2025年
月
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山东新巨丰泰东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东包装”)提供担保的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25.00亿元。上述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7)。
二、担保进展情况近日,公司作为保证人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签署了编号为20938000浙商银高保字2026第00014号《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全资子
公司泰东包装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申请1.1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泰东包装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已审议担保额度 | 本次担保金额 | 本次担保后已用担保额度 | 剩余可用担保额度 | 是否关联担保 |
| 公司 | 泰东包装 | 100% | 48.92% | 25.00 | 1.10 | 13.56 | 11.44 | 否 |
本次担保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和担保期限范围内,无需再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山东新巨丰泰东包装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袁训军 |
| 成立日期 | 2015年07月06日 | 注册资本 | 壹亿元整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9823490205222 | 注册地点 | 新泰市汶南镇莲花山路72号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制品生产;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纸和纸板容器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包装服务;包装专用设备制造;包装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通用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主要财务状况(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158,239.94 | 152,758.49 | |
| 负债总额 | 77,407.36 | 74,099.96 | |
|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7,225.16 | 4,329.15 | |
| 流动负债总额 | 69,715.35 | 69,786.33 | |
|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 | - | |
| 净资产 | 80,832.58 | 78,658.53 | |
| 项目 | 2026年1-3月 | 2025年1-12月 | |
| 营业收入 | 25,381.76 | 102,594.66 | |
| 利润总额 | 2,850.78 | 12,366.72 | |
| 净利润 | 2,139.92 | 9,277.20 | |
| 股权结构 | 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 ||
|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 否 | ||
| 信用情况 | 无逾期情况,信用良好 | ||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保证人: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债务人:山东新巨丰泰东包装有限公司
、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开立担保协议、商业承兑汇票保证业务合同、国际国内贸易融资协议、远期结售汇协议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以及其他融资文件。
、主债权:最高本金限额壹亿壹仟万元人民币。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
)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银行承兑汇票、进口开证、保函项下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
)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应收款保兑业务项下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因履行保兑义务垫款形成的对债务人的借款到期之日起三年。(
)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6)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经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包含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额度)为54.89亿元,其中实际提供担保总余额为18.11亿元(担保涉及外币贷款按照2026年3月31日汇率折算统计),实际提供担保总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8.9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1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15%。公司目前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及违规担保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特此公告。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