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科新源: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5-15  海科新源(301292)公司公告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开的时间: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5 月15 日(星期五)15 时30 分。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15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15 日 9:15-15:00。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北一路726 号海科大厦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晓宏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74 人,代表股份137,887,695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889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 人,代表股份 136,970,5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478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9 人,代表股份917,1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1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9 人,代表股份576,515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8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 人,代表股份 69,51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7 人,代表股份507,0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76%。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 请的见证律师。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 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137,839,9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4%;反对4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6%; 弃权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

同意528,8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7261%;反对4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198%;弃权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40%。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的议案》\]

同意137,838,2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42%;反对4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7%; 弃权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

同意527,1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4313%;反对4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800%;弃权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87%。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财务决算报告 > 的议案》\]

同意137,829,2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76%;反对4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7%; 弃权1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7%。

同意518,1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8702%;反对4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800%;弃权1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498%。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137,825,4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49%;反对4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2%; 弃权1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

同意514,3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2110%;反对4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443%;弃权1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447%。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137,838,1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41%;反对4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7%; 弃权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

同意527,0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4139%;反对4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800%;弃权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60%。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人员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 年度薪酬 方案的议案》

同意136,320,5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33%;反对4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4%; 弃权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

同意526,5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3272%;反对4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668%;弃权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60%。

本议案参会的关联股东杨晓宏先生、张在忠先生、崔志强先生、吴雷雷先生 合计持有的1,517,181 股已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议案》

同意137,829,6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79%;反对5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5%; 弃权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

同意518,5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9396%;反对5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677%;弃权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28%。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议案》

同意137,823,4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34%;反对5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4%; 弃权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

同意512,3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8641%;反对5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298%;弃权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60%。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612,2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3246%; 反对4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897%;弃权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857%。

同意525,6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1711%;反对4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800%;弃权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89%。

本议案参会的关联股东海科控股、杨晓宏先生、张在忠先生、崔志强先生合

计持有的137,224,539 股已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836,0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26%;反对4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1%; 弃权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

同意524,9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0497%;反对4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269%;弃权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34%。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的议案》

同意137,837,1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34%;反对4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7%; 弃权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

同意526,0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2405%;反对4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800%;弃权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95%。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暨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同意612,1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3095%; 反对4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897%;弃权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1008%。

同意525,5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1537%;反对4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800%;弃权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62%。

本议案参会的关联股东海科控股、杨晓宏先生、张在忠先生、崔志强先生合 计持有的137,224,539 股已回避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 议案》

同意137,820,8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16%;反对6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2%; 弃权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

同意509,7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4131%;反对6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635%;弃权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34%。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 案的议案》

提案14.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同意137,820,6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14%;反对6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2%; 弃权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

同意509,5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3784%;反对6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635%;弃权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81%。

提案14.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同意137,820,1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10%;反对6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2%; 弃权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

同意509,0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2917%;反对6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635%;弃权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48%。

提案14.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同意137,820,5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13%;反对6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2%; 弃权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

同意509,4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3611%;反对6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808%;弃权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81%。

提案14.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同意137,819,4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05%;反对6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2%; 弃权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

同意508,3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1703%;反对6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808%;弃权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89%。

提案14.05 发行数量

同意137,820,6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14%;反对6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3%; 弃权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

同意509,5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3784%;反对6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982%;弃权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34%。

提案14.06 股票限售期

同意137,823,2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33%;反对5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3%; 弃权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

同意512,1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8294%;反对5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96%;弃权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09%。

提案14.07 股票上市地点

同意137,824,6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43%;反对5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3%; 弃权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

同意513,5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0723%;反对5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96%;弃权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81%。

提案14.08 募集资金用途

同意137,824,1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39%;反对5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6%; 弃权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

同意513,0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9855%;反对5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35%;弃权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09%。

提案14.09 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同意137,823,1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32%;反对5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1%; 弃权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

同意512,0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8121%;反对5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778%;弃权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01%。

提案14.10 发行决议有效期

同意137,817,8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94%;反对6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7%;

弃权9,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

同意506,7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8928%;反对6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421%;弃权9,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652%。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 案的议案》

同意137,812,4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55%;反对6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5%; 弃权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

同意501,3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9561%;反对6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297%;弃权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42%。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 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同意137,812,4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55%;反对6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5%; 弃权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

同意501,3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9561%;反对6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297%;弃权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42%。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同意137,815,2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5%;反对6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1%; 弃权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

同意504,1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4418%;反对6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001%;弃权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81%。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137,825,0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46%;反对5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8%; 弃权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

同意513,9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1417%;反对5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227%;弃权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56%。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 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同意137,812,2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53%;反对6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1%; 弃权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

同意501,1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9214%;反对6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430%;弃权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56%。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

审议通过。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的议案》

同意137,828,3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70%;反对5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1%; 弃权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

同意517,2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7141%;反对5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238%;弃权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22%。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程劲松、向俊伟;

3、律师见证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 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 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5 月15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