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禄电子: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6-05-22  金禄电子(301282)公司公告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5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湖北金禄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金禄”)向商业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有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或其他融资新增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担保,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人员签署担保相关文件及办理有关手续;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湖北金禄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孝感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申请授信。近日,公司与交通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上述授信业务项下湖北金禄应承担的债务提供人民币10,000万元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前,公司已签署担保合同为湖北金禄提供担保的总金额为60,500.00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20,00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已签署担保合同及出具担保书为湖北金禄提供担保的总金额为70,500.00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10,00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湖北金禄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982MA492F2H6C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安陆市江夏大道特8号

5、法定代表人:李继林

6、注册资本:88,513万元

7、成立日期:2017年12月21日

8、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高密度互连积层板、多层挠性板、刚挠印刷电路板及封装载板项目的筹建;金属模具研发、制造、销售;货物进出口(不含国家限制或禁止的货物)。(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9、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2,022,400,531.871,975,302,888.30
负债总额1,011,841,881.84983,985,434.25
所有者权益1,010,558,650.03991,317,454.05
2026年1-3月(未经审计)2025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375,653,770.391,312,504,348.10
利润总额20,988,737.3278,404,620.66
净利润19,241,195.9874,610,350.76

10、湖北金禄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重大未决诉讼及仲裁事项,不存在抵押担保事项,除为公司及其自身融资提供保证/质押担保外,不存在其他担保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因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等或有事项计提预计负债的情形。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与交通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孝感分行

2、债务人(被保证人):湖北金禄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人: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范围:保证人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在2026年5月21日至2029年5月20日期间签订的全部授信业务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保证人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整。保证的范围为全部授信业务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

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5、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根据授信业务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授信业务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审批且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90,500.00万元,占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10.89%;实际签署担保合同或出具担保函且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总金额(含本次担保)为180,500.00万元,占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05.07%,全部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发生的担保,其中: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金额为70,500.00万元;子公司对母公司的担保总金额为110,000.00万元。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交通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