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华特: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庆樟)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4年度,本人作为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独立性和专业性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陈庆樟,男,197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江苏大学载运工具运用工程专业,教授。1998年7月至2002年8月,于江西农业大学汽车拖拉机教研室担任讲师;2002年9月至2008年7月,完成硕士、博士阶段教育;2008年8月至今,于常熟理工学院汽车工程学院担任教授。现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亦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和4次股东大会,本人没有出现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和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及本人任职的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所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了3次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亲自出席并审议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深入了解与讨论,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了同意的表决结果。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以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个工作日,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认
真听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公司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和规范运作流程的汇报,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灵活采用现场结合通讯会议、通讯会议等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本人也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支持,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使本人能够根据相关资料做出独立判断。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涉及问题包括公司生产经营等,广泛听取了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保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三、2024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需重点关注的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度,公司未发生需要单独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对于尚存在的少量小额关联交易事项,均是在正常的经营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公司均按照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交易原则进行,在交易的必要性和定价的公允性方面均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未发生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情况
2024年度,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上述
报告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9月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并聘任文茂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2023年度薪酬及拟定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及拟定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十)股权激励计划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9月30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11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各项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层进行有效的沟通与交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2025年,本人将继续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庆樟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