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环保: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补充说明

查股网  2025-05-01  华新环保(301265)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1265 证券简称:华新环保 公告编号:2025-015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补充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公司对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补充说明如下:

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利润分配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及未来长期发展相匹配。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4年度。

2、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审字(2025)第110A014678号《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243,489.87元,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631,455,938.16元;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22,929,524.45元。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的规定,按

照母公司2024年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292,952.45元,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91,992,138.63元。

3、基于对公司未来长期发展的预期,公司将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实现对股东的持续回报,综合考虑公司2024年度盈利水平和财务状况及未来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制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302,973,182 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3,775,938股后股本299,197,2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4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1,967,889.76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本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11,967,889.76060,594,636.4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47,243,489.8788,628,176.14111,564,927.17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631,455,938.16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291,992,138.63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72,562,526.1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82,478,864.3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72,562,526.1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是否低于3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87.98%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72,562,526.16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基于公司对中国市场的长远信心,会持续拓展新的项目,公司仍然处于业务发展阶段,资本性支出金额较大,本次分红金额充分考虑了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等因素。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长远发展及股东回报等因素,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0元、5,007,459.88

元,其分别占当年度总资产的比例为0%、0.21%,均低于50%。

四、其他情况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1、此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经营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并按照规定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