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通动力: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5 月15 日(星期五)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5 月15 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15 日(星期五)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 年5 月15 日(星期五)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昌平路317 号龙城温德姆酒店二层杭州厅。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进行表决。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天文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包括委托代理人)共有610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367,861,4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639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委托代理人)6人,代表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261,716,8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3558%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60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06,144,5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835%
(三)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 任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案: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提
(一)审议《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6,421,8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87%; 反对1,373,39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33%;弃权66,2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0%。
独立董事就2025 年度工作情况向股东会进行了述职报告。
(二)审议《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6,384,3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85%; 反对1,419,69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59%;弃权57,4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6%。
(三)审议《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6,362,0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24%; 反对1,422,59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67%;弃权76,8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9%。
(四)审议《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6,455,2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77%; 反对1,285,59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95%;弃权120,6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1,487,6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217%;反对1,285,5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71%;弃权120,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12%。
(五)审议《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 年薪酬、津贴及制定2026 年度薪酬、 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6,245,24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07%; 反对1,560,19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41%;弃权56,0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1,277,6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321%;反对1,560,1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73%;弃权5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6%。
(六)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6,219,48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36%; 反对1,567,26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60%;弃权74,694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1,251,88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720%;反对1,567,2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538%;弃权74,6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741%。
(七)审议《关于修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6,292,8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36%; 反对1,528,29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55%;弃权40,3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0%。
(八)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6,494,0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83%; 反对1,305,29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48%;弃权62,1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9%。
本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九)审议《关于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8,038,44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522%; 反对1,417,29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42%;弃权58,8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1,417,7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587%;反对1,417,2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42%;弃权5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1%。
(十)审议《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8,798,56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2150%; 反对10,637,07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29%;弃权78,9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2,177,86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175%;反对10,637,0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7986%;弃权7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3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一鹏、张闻达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 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5 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