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迪药业: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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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211证券简称:亨迪药业公告编号:2026-036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639号”文《关于同意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本公司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0万股,发行价25.80元,募集资金总额1,548,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00,732,340.85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16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2月16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2-10059号《验资报告》。
截止202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4,857.64万元,本年度使用4,226.80万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87,256.34万元(其中扣除手续费后利息收入净额12,040.75万元),其中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86,954.20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302.14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1年12月16日公司已与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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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募集资金投入项目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一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为满足募集资金投入项目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一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专户及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子公司武汉亨迪药物开发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 公司名称 |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账户余额(元) |
|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 | 613011000138012 | 10,889.35 |
|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 | 21010240000000748 | 1,760,805.90 |
| 武汉亨迪药物开发有限公司 |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 | 21010270000000916 | 1,249,712.70 |
| 合计 | 3,021,407.95 |
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明细如下:
| 合作方名称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金额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 华夏银行荆门分行 | 2024年单位大额存单3年337期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300,000,000.00 | 2024年4月30日 | 2027年4月30日 |
| 湖北银行荆门分行 | 2024年对公大额存单3年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100,000,000.00 | 2024年7月3日 | 2027年7月3日 |
| 湖北银行荆门分行 | 2024年对公大额存单3年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80,000,000.00 | 2024年7月1日 | 2027年7月1日 |
| 湖北银行荆门分行 | 2024年对公大额存单3年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40,000,000.00 | 2024年5月10日 | 2027年5月10日 |
| 湖北银行荆门分行 | 2024年对公大额存单3年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94,237,499.97 | 2025年12月5日 | 2027年5月10日 |
| 天津市金城银行 | 添金赢特色存款 | — | 255,304,526.02 | 2025年3月6日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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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869,542,025.99 |
注1:大额存单在存续期内可转让。
公司2024年1月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2024年5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在原审批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基础上,增加不超过4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即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2026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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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募投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本公司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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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140,073.2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226.80 | |||||||
|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4,857.64 | ||||||||
|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87,875.21 | |||||||||
|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62.74%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1、年产5,000吨布洛芬原料药项目 | 是 | 57,332.66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
| 2、高端医药制剂国际化项目 | 是 | 15,500.00 | 951.70 | 2,147.88 | 13.86 | 2026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3、年产1,200吨原料药项目 | 是 | 29,225.11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
| 4、年产700吨原料药项目 | 是 | 18,225.11 | 328.74 | 16,415.98 | 90.07 | 2024年10月 | -247.99 | 否 | 否 | |
| 5、年产12吨抗肿瘤原料药项目 | 否 | 17,472.91 | 17,472.91 | 1,326.64 | 9,706.66 | 55.55 | 2024年10月 | -495.15 | 否 | 否 |
| 6、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否 | 15,000.00 | 15,000.00 | 15,000.00 | 100.00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7、布洛芬原料药重排水解酸化岗位安全环保升级技改项目 | 是 | 8,600.00 | 58.33 | 4,584.95 | 53.31 | 2025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8、武汉亨迪原料药和制剂产品研发项目 | 是 | 18,640.00 | 1,561.39 | 11,002.17 | 59.02 | 2024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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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9、尚未明确用途的募集资金 | 30,092.66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19,030.68 | 123,530.68 | 4,226.80 | 58,857.64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1、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6,000.00 | 6,000.00 | 6,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2、高端医药制剂国际化项目 | 15,042.55 | 15,042.55 | 2026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21,042.55 | 21,042.55 | 6,000.00 | |||||||
| 合计 | 140,073.23 | 144,573.23 | 4,226.80 | 64,857.64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年产700吨原料药项目”和“年产12吨抗肿瘤原料药项目”两个募投项目,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为2023年12月。目前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成,但后续车间调试(包括各生产车间单机调试、联动试车)、验收(包括建设工程规划核实验收、建设工程联合大验收)、安全条件现场核查、试生产、GMP的验证等工作仍在实施中,目前暂未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尚不能正式投入使用。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公司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经审慎研究论证,在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变更,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两个募投项目已于2024年10月达到可使用状态。“高端医药制剂国际化项目”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为2024年12月。该募投项目已经完成征地手续,项目的环评、安评、规划设计等相关工作也已基本完成,公司严格按照法规要求,遵循先取证后建设的原则,相关报审工作正稳步推进。近年来,由于项目建设涉及的政策和管理要求越来越高,涉及的审批时间相对较长,前述情况对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程有一定影响。此外,考虑到下游需求、市场竞争环境等客观因素变化的影响,公司根据制剂新产品研发报批进度和制剂产品市场需求调整产品布局及生产计划,适当调整该项目的建设节奏,因此该项目预计无法在原计划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公司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经审慎研究论证,在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变更,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预计该募投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将延长至2026年12月。注:年产12吨抗肿瘤原料药项目于2024年10月达到可使用状态,目前生产工艺还在持续改进中,尚未达到设计产能,经公司测算,该生产线提高相关产能利用率以后,将会实现盈利。年产700吨原料药项目于2024年10月达到可使用状态,目前生产工艺还在持续改进中,尚未达到设计产能,经公司测算,该生产线提高相关产能利用率以后,将会实现盈利。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调整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年产1,200吨原料药项目”,变更为“年产700吨原料药项目”,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29,225.11万元变更为18,225.11万元。同时,公司拟使用“年产1,200吨原料药项目”调整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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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剩余部分的募集资金11,000.00万元、超募资金15,042.55万元、募集资金存款利息4,500.00万元投资“高端医药制剂国际化项目”,“高端医药制剂国际化项目”拟投入金额合计为33,227.00万元,不足部分用自有资金投入。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用于投资高端医药制剂国际化项目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年产5,000吨布洛芬原料药项目”原预计建设期2年。上述募投项目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业务开展情况和行业发展趋势确定的,已在前期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施过程中受到全球宏观经济环境、市场环境等客观因素的影响。2022年度,公司综合考虑了项目建设周期等因素,经审慎研究,决定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5年6月。鉴于目前布洛芬原料药国际市场供需饱和,全球布洛芬原料药价格处于相对低位,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任的态度和稳健经营的原则,公司充分考虑布洛芬的全球市场容量、市场竞争格局以及产需平衡等因素,结合国内医药市场环境和产业政策等因素影响以及公司长远发展的规划,终止“年产5,000吨布洛芬原料药项目”,相应募集资金将部分用于“武汉亨迪原料药和制剂产品研发项目”和“布洛芬原料药重排水解酸化岗位安全环保升级技改项目”,剩余募集资金30,092.66万元将继续存放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在授权范围内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于2024年1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情况进展 | 公司2022年1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2年1月24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6,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2年11月30日完成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用于投资高端医药制剂国际化项目的议案》,并经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15,042.55万元投资“高端医药制剂国际化项目”。截至本期末,累计使用超募资金6,000.00万元。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86,954.20万元,剩余302.14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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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改变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改变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改变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高端医药制剂国际化项目 | 年产1,200吨原料药项目 | 30,542.55 | 951.70 | 2,147.88 | 7.03 | 2026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年产700吨原料药项目 | 年产1,200吨原料药项目 | 18,225.11 | 328.74 | 16,415.98 | 90.07 | 2024年10月 | -247.99 | 否 | 否 |
| 布洛芬原料药重排水解酸化岗位安全环保升级技改项目 | 年产5,000吨布洛芬原料药项目 | 8,600.00 | 58.33 | 4,584.95 | 55.55 | 2025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武汉亨迪原料药和制剂产品研发项目 | 年产5,000吨布洛芬原料药项目 | 18,640.00 | 1,561.39 | 11,002.17 | 59.02 | 2024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76,007.66 | 2900.16 | 34,150.98 | ||||||
| 改变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调整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年产1,200吨原料药项目”,变更为“年产700吨原料药项目”,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29,225.11万元变更为18,225.11万元。同时,公司使用“年产1,200吨原料药项目”调整后剩余部分的募集资金11,000.00万元、超募资金15,042.55万元、募集资金存款利息4,500.00万元投资“高端医药制剂国际化项目”,“高端医药制剂国际化项目”拟投入金额合计为33,227.00万元,不足部分用自有资金投入。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用于投资高端医药制剂国际化项目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鉴于目前布洛芬原料药国际市场供需饱和,全球布洛芬原料药价格处于相对低位,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任的态度和稳健经营的原则,公司充分考虑布洛芬的全球市场容量、市场竞争格局以及产需平衡等因素,结合国内医药市场环境和产业政策等因素影响以及公司长远发展的规划,拟终止“年产5,000吨布洛芬原料药项目”,相应募集资金将部分用于“武汉亨迪原料药和制剂产品研发项目”和“布洛芬原料药重排水解酸化岗位安全环保升级技改项目”,剩余募集资金30,092.66万元将继续存放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2024年1月3日召开2024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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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年产700吨原料药项目”和“年产12吨抗肿瘤原料药项目”两个募投项目,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为2023年12月。虽然目前该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成,但后续车间调试(包括各生产车间单机调试、联动试车)、验收(包括建设工程规划核实验收、建设工程联合大验收)、安全条件现场核查、试生产、GMP的验证等工作仍在进行确认中,目前暂未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尚不能正式投入使用。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公司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经审慎研究论证,在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变更,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两个募投项目已于2024年10月达到可使用状态。“高端医药制剂国际化项目”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为2024年12月,该募投项目已经完成征地手续,项目的环评、安评、规划设计等相关工作也已基本完成,公司严格按照法规要求,遵循先取证后建设的原则,相关报审工作正稳步推进。但由于项目建设涉及的政策和管理要求越来越高,涉及的审批时间相对较长,前述情况对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程有一定影响。此外,考虑到下游需求、市场竞争环境等客观因素变化的影响,公司根据制剂新产品研发报批进度和制剂产品市场需求调整产品布局及生产计划,适当调整该项目的建设节奏,因此该项目预计无法在原计划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公司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经审慎研究论证,在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变更,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预计该募投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将延长至2026年12月。 |
| 改变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