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化学: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1209 证券简称:联合化学 公告编号:2025-009
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规定,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76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4.95元,募集资金总额29,900.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4,068.0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5,831.98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和信验字(2022)第 000040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本报告期内,收到存款利息收入5,441,574.57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37,760,910.03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募集资金专户发生情况 |
募集资金总额 | 29,900.00 |
减:发行费用 | 4,068.02 |
募集资金净额 | 25,831.98 |
减:置换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 29.61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入 | 3,246.69 |
手续费 | 0.01 |
加:利息收入 | 1,220.43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23,776.09 |
注:上表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导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2021年3月11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严格按照其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2022年9月,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德证券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结合公司发展需要及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在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存放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银行账户为:
12653000000654087)内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存至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2023年6月转出募集资金后已将原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原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终止。公司于2023年6月分别与保荐机构中德证券、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4年度,公司在募集资金的使用过程中均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存款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余额 |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 | 86622004101421001134 | 募集资金结算账户 | 212,890,506.65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 635403571 | 募集资金结算账户 | 24,870,403.38 |
合计 | 237,760,910.03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9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9.61万元及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173.62万元。上述置换情况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关于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和信专字(2022)第000540号)。
(三)闲置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和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度,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联合化学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和信专字(2025)第000019号),发表意见如下:“我们认为,后附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联合化学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过程和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获取了募集资金专户的对账单,查阅了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计机构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联合化学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件一: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5日
附件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9,9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276.3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年产8,000吨有机颜料生产项目 | 否 | 20,194.43 | 20,194.43 | 22.06 | 0.1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2,390.86 | 2,390.86 | 7.55 | 0.3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3,246.69 | 3,246.69 | 3,246.69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无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合计 | 25,831.98 | 25,831.98 | - | 3,276.30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缓实施的议案》,同意公司暂缓实施“年产8,000吨有机颜料生产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具体如下: 1、近年来,国内有机颜料行业需求规模整体保持相对稳定,市场竞争态势激烈,呈现出产能充足的特征,预计未来行业产能增速将高于需求增速,供过于求的特征将进一步凸显。同时,自2025年以来,美国多次调整关税政策,从而导致我国有机颜料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进一步加剧了供过于求的供需格局。基于对市场需求及公司产能最新情况的整体评估,公司认为目前的订单需求可通过采取自动化产线优化及技术改造升级等措施进行满足。因此,公司认为目前尚不是“年产8,000吨有机颜料生产项目”投入的最佳时机。根据对未来行业形势的认真研判,公司本着审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为更好地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研究决定暂缓实施“年产8,000吨有机颜料生产项目”。后续公司会充分考虑市场趋势、行业发展以及公司战略等因素,审慎评估项目的可行性以及项目前景,同时公司也将密切关注行业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适时安排,确保募集资金的有效利用和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2、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功能定位为使公司形成主导产品关键技术的自主研发能力,为公司高性能有机颜料产品更新换代和新增长点提供技术支持,同时对设计完成的高性能有机颜料新产品进行实验生产。近年来,下游客户对于新品种有机颜料的需求放缓,公司主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开展研发工作,公司现有的研发场地、设备条件可以满足目前的研发需求。如按原计划继续推进研发中心建设,则该项目的未来收益将很可能与初始预期存在较大偏离,不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因此,本着谨慎投资的原则,为更好地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拟暂缓“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以及自身实际状况确定“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后续实施计划,同时亦将密切关注国家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适时合理安排,确保募集资金的有效利用和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公司募投项目“年产8,000吨有机颜料生产项目”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具体参见上文“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2年9月15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9.61万元及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73.62万元,共计203.23万元。上述置换情况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关于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和信专字(2022)第000540号)。 |
用闲置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活期存款形式存放于专项账户23,776.09万元。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