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尼电子: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8-29  奥尼电子(301189)公司公告

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8 月27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 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及《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因公司实施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本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27.08 元/股调整为19.34 元/股,股票期权数量由2,000,000 股调整为2,800,000 股。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 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5 年7 月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 年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二)2025 年7 月12 日至2025 年7 月22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网站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 年7 月24 日,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5 年7 月29 日,公司召开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 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5 年7 月 29 日披露了公司《关于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5 年8 月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 意见。董事会同意确定以2025 年8 月11 日为本激励计划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44 名激励对象授予200.00 万份股票期权。

(五)2026 年8 月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5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5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事项进 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调整行权价格及股票期权数量的说明

(一)调整原因

公司于2026 年5 月21 日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5 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如下:2025 年度不派 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 体股东每10 股转增4 股。

鉴于公司2025 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已于2026 年6 月10 日完成实施,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本激励 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登记期间,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和权益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

1、行权价格的调整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需要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调整方法如下:

\[P=P_{0} \div(1+n)\]

其中: \(P_{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2、期权数量的调整

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需要对授予股票期权的授 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Q=Q_{0} \times(1+n)\]

其中: \(Q_{0}\) 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 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Q 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3、调整结果

按照上述调整方法,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调整后的行权价格=27.08/ \((1+0.4)=19.34 元/股\)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调整后的数量=2,000,000×(1+0.4 \(=2,800,000\) 股。

综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27.08 元/股调整为19.34 元/股,股票期

权数量由2,000,000 股调整为2,800,000 股(实际调整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数据为准)。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符合《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 本次对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等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 批准,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管 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的原因、数量符合《管理 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尚需就本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 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29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