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研设计: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募投项目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8-28  建研设计(30116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1167证券简称:建研设计公告编号:2026-053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

以实施新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建研设计”)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募投项目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拟将已终止的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设计服务网络平台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中的6,262.50万元,用于投资新项目“综合能源建设运营项目”(以下简称“新募投项目”或“本项目”),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省建院能源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院能源”),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向建院能源增资,将上述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实施新募投项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63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3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6,6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58,668,400.00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7,931,600.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1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230Z0305号《验资报告》。

以上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公司已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4,204.6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2,024.61万元,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2,000万元,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蚌埠高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18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存款利息和现金管理累计取得收益3,948.18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36,536.73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635.97万元,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余额0.76万元,结构性存款余额35,900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2026年6月30日是否变更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投资进度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
新兴业务拓展及设计能力提升项目16,741.500.000.000.00%0.00是(已终止)
设计服务网络平台建设项目8,779.9028.5228.52100.00%0.00是(已终止)
信息系统建设项目4,039.664,039.66462.6111.45%3,577.05
创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949.222,949.221,533.4852.00%1,415.74
合计32,510.287,017.402,024.6128.85%4,992.79/

注:截至2026年6月30日,上表中“新兴业务拓展及设计能力提升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8,468.62万元,其中利息收入1,727.16万元;“设计服务网络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9,664.19万元,其中利息收入912.99万元。

三、本次增资情况

(一)本次增资概述

1.公司控股子公司建院能源作为公司绿色节能及新能源业务板块的重要实

施主体,承载着公司打造第二增长曲线的战略任务。为满足建院能源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建设及长期发展的资金需求,夯实子公司综合竞争力,助力公司整体战略目标落地,2026年8月26日,公司、自然人梁耀星先生及建院能源共同签署了《安徽省建院能源管理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向建院能源出资6,262.50万元,认购其3,75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本次增资价格为1.67元/注册资本,其中3,750.00万元计入实收资本,2,512.5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建院能源少数股东梁耀星先生同意放弃其对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不参与本次增资。上述募集资金将专项用于新募投项目的实施。本次增资完成后,建院能源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继续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2026年8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募投项目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及《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增资方式

本次增资为现金出资,公司所需出资6,262.50万元将全部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增资标的概况

公司名称:安徽省建院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11MA8QDM508F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7699号

法定代表人:王红兵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3年5月5日

主营业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储能技术服务。

3.本次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本次增资前本次增资后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1,650.0055.00%5,400.0080.00%
梁耀星1,350.0045.00%1,350.0020.00%
合计3,000.00100.00%6,750.00100.00%

4.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1-6月(未经审计)2025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1,067.741,301.86
净利润115.09217.96
项目2026年6月30日(未经审计)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8,986.998,397.53
负债总额5,825.495,351.12
净资产3,161.503,046.41
资产负债率64.82%63.72%

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途径查询核实,建院能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增资标的的评估、定价情况

本次增资以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安徽省建院能源管理有限公司拟增资事宜涉及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中铭评报字[2026]第9024号)(以下简称《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建院能源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作为定价依据。根据《评估报告》,以2025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建院能源按照收益法最终确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5,010.00万元。据此确定本次增资价格为1.67元/注册资本。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

本次评估分别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对建院能源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收益法评估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5,010.00万元,增值率为64.46%;市场法评估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5,120.00万元,增值率为68.07%。最终确定采用收益

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结论,主要是因为收益法全面反映了建院能源的整体获利能力、长期项目合同价值及未来发展潜力,与合同能源管理、光伏运营的业务模式更加契合,能够更公允、完整地体现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

(四)《增资协议》主要内容甲方: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梁耀星丙方:安徽省建院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1.增资方案、定价及出资安排

(1)增资规模本次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3,750万元,增资完成后,丙方注册资本由3,000万元增加至6,750万元。

(2)增资主体、定价与总出资额本次全部新增注册资本3,750万元由甲方单方认缴,乙方不进行增资;增资定价:依据中铭评报字〔2026〕9024号评估报告,确定增资价格为1.67元/注册资本;

甲方本次合计出资总额=新增注册资本×增资单价=3,750×1.67=6,262.50(万元);其中3,750万元计入丙方实收资本,剩余2,512.50万元计入丙方资本公积。

(3)出资方式及缴付时限

出资方式:甲方全部以现金出资,且资金来源为甲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缴付期限:自本协议约定的下列所有先决条件均得到满足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增资款项6,262.50万元全额一次性足额汇入丙方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甲方缴付增资款项的先决条件为:

①本协议已签署并生效;

②丙方开立完毕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且甲方、丙方、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已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③为签署本协议及履行本次增资,丙方已经通过了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乙方对本次增资明确放弃优先认购权;

④甲方已经通过内部决策流程批准本次增资;

⑤就本次增资事项已完成相关国资监管审批程序(如有);

⑥丙方未发生对本次交易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

⑦不存在任何法院判决、政府机关裁决或者法律规定(i)限制、禁止、延迟或以其他方式阻止或者寻求阻止本次增资的完成,(ii)导致本次增资的完成会使任何丙方和/或甲方遭受重大惩罚或承担法律责任,或(iii)限制任何丙方的经营从而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丙方在收到全部增资款项后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出资收款凭证。甲方向丙方缴付全部增资款后,丙方所有的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增资完成后的丙方所有股东按增资完成后的出资比例共同享有。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增资完成日期间,丙方不得进行任何现金分红、资本公积转增或送红股等利润分配。

2.增资款专项用途

本次甲方投入的全部增资款项仅限用于甲方新募集资金项目“综合能源建设运营项目”的实施,专款专用,且甲方及其保荐机构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核查。

3.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①按本次增资后80%出资比例享有股东分红权、表决权、知情权等全部股东权利。②按期足额完成6,262.50万元出资,逾期出资按本协议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③有权监督增资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审阅丙方财务报表,参与丙方重大决策。④依法承担丙方经营对应的股东有限责任。

(2)乙方权利义务

①乙方充分知晓《公司法》项下对丙方新增注册资本享有优先认缴权,完全自愿放弃本次全部优先认缴出资权利,且不存在任何口头或书面补偿、对价、其他协议等利益安排。②增资完成后按20%持股比例享有对应的股东权益,配合签署新公司章程、工商变更全套文件。③乙方确认,不得单纯因本次出资比例被稀释、增资定价本身向甲方或丙方主张额外补偿、赔偿;但因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除外。④继续按照原有约定履行股东出资、不从事同业竞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等义务。⑤配合甲方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向甲方提供与本次增资相关全部资料。

(3)丙方权利义务

①全面负责甲方新募投项目“综合能源建设运营项目”的实施,并保证甲方投入的募集资金专款专用、项目按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及预计效益。②及时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保证账户中募集资金安全。③配合甲方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向甲方提供与本次增资或者与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及使用相关的全部资料。

4.违约责任

(1)付款先决条件全部成就后,如甲方逾期付款超过三十日,乙方及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甲方需赔偿丙方及乙方直接实际损失,不承担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因先决条件未满足、监管审批原因延期等不可归责于甲方原因造成增资款项逾期缴付的,不视为甲方违约。

(2)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办理工商变更、阻挠增资实施的,视为乙方违约,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万元。

5.协议生效与审批

本协议经甲方及丙方履行完内部审批程序,且甲方及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乙方签字按手印后,并上报国资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正式生效。

6.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优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

四、新募投项目情况

(一)新募投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综合能源建设运营项目。

实施主体:安徽省建院能源管理有限公司,为建研设计控股子公司。

建设地点:以长三角地区为主,布局全国。

建设周期:36个月(2026年10月—2029年9月)。

建设内容:新募投项目拟立足长三角、辐射全国进行综合能源管理项目建设,拟新增光伏设备20MW、工业节能设备22套以及建筑节能设备8套。项目建设完成后,预计可形成20MW光伏、22个工业节能以及8个建筑节能项目的服务能力。

2.投资概算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金额为21,917.32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6,262.50万元,剩余资金来源于建院能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拟向银行申请建设投资贷款13,000.00万元,利率为3.50%)。具体投资规划如下:

序号总投资构成投资额(万元)比例拟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1建设投资20,754.5094.69%
1.1设备购置费20,000.0091.25%6,262.50
1.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0.000.68%
1.3预备费604.502.76%
2建设期利息637.002.91%
3铺底流动资金525.822.40%
合计21,917.32100.00%6,262.50

3.实施进度

本项目建设期拟定为36个月。项目进度计划内容包括项目前期准备、勘察设计、设备采购、设备安装与调试、人员招聘与培训、竣工验收。具体进度如下表所示:

单位:月

序号建设内容月份
369121518212427303336
1项目前期准备*
2勘察设计************
3设备采购、设备安装与调试************
4人员招聘与培训***********
5竣工验收*

4.经济效益分析

经估算,本项目达产年营业收入为6,900.00万元(不含税),利润总额为1,232.14万元,缴纳所得税款为184.82万元,净利润为1,047.32万元,毛利率为36.33%,净利率为15.18%。本项目投资盈利能力指标如下:

序号指标名称单位指标值
所得税前所得税后
1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10.56%9.04%
2项目投资财务净现值万元2,455.87976.24
3项目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3年)8.478.97

经测算,本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9.04%,高于基准收益率;所得税后财务净现值大于零;项目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为8.97年(含建设期3年),能较快收回投资。以上经济效益分析是根据目前市场状况及成本费用水平初步估算的结果,不代表公司对本项目的盈利预测,不构成对公司未来业绩的承诺。

5.涉及的报批事项

本项目拟立足长三角、辐射全国进行综合能源管理项目建设。项目拟新增光伏设备20MW、工业节能设备22套以及建筑节能设备8套,本项目建设完成后,预计可形成20MW光伏、22个工业节能以及8个建筑节能项目的服务能力,不涉及政府相关部门的土地报批手续,但环评批复或备案手续等将根据具体项目所在地政府部门有关规定办理。

(二)实施新募投项目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1.必要性分析

(1)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抢抓综合能源市场机遇

近年来,建筑设计咨询行业需求持续萎缩,景气度下滑,市场增量空间持续收窄与竞争加剧对公司传统业务发展造成了较大影响,公司主业呈现持续下滑态势。为有效应对严峻的行业形势与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在“十五五”发展规划中已明确将“持续巩固并加强拓展包括绿色节能、新能源业务在内的多元领域横向市场”,努力打造第二增长曲线。围绕上述目标,公司自主培育并发展的合同能源管理业务经过三年拓展,已实现盈利并步入稳步发展阶段,成为公司绿色低碳业务板块的核心组成部分。

随着我国“双碳”战略深入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加快建设以及数字能源技术迭代升级,传统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业务场景局限、服务链条较短、盈利模式单一,难以适配现阶段终端用户多元化、一体化、智能化的用能降碳需求,因此合同能源管理企业不再局限于传统的节能收益分享模式,而是向综合能源服务商转型。通过整合多种能源形式并提供一体化解决方案,拓宽服务边界,提升能源效率,降低用能成本,支持低碳转型,是节能服务行业未来的主流商业模式及能源服务

行业转型的重要方向。但由于综合能源项目落地存在较高的资金门槛,设备采购、现场改造、储能配套工程均需要大规模前期投入,只有具备充足长期资本金、全链条一体化服务能力的市场主体,才能批量承接和储备项目、开展跨区域业务布局。现阶段公司合同能源管理业务规模较小、资金实力有限,为把握行业快速发展的良好机遇,亟须加大投入实现跨越发展。

(2)扩大现有能源管理业务规模,优化公司营收结构当前,高耗能企业、工业园区、商业综合体等对能效管理及“零碳园区”等能源服务业务需求激增,以多能互补、互联共享、协调互动为主要内涵的综合能源服务发展迅速。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研究机构初步测算,我国综合能源服务产业正步入快速增长的黄金期,预计到2035年将步入成熟期,市场潜力规模有望达到1.3万亿—1.8万亿元。综合能源服务市场需求持续释放,为业务拓展提供了良好外部环境。

但因合同能源管理行业前期投资成本较大,公司该项业务一直以子公司建院能源为主体实施,建院能源现阶段资金及发展规模有限,尚不能对公司整体业务形成强有力的支撑。为进一步扩大现有合同能源管理业务规模、拓宽服务覆盖面,丰富公司主业构成,同时也为充分发挥公司在绿色建筑、合同能源管理、既有建筑改造等领域的人才、技术优势与多年积淀的丰富实践经验,深度融合光伏、储能、智能微网等新能源技术,构建涵盖“诊断咨询-节能设计-新能源系统集成-投资运营”的全链条、一体化服务模式,打造公司在绿色低碳领域的差异化竞争优势,进一步完善公司整体业务架构,公司有必要通过对建院能源增资以推进本项目建设。

(3)完善整体业务布局,强化企业综合竞争能力

根据“十五五”发展规划,公司以建筑设计与咨询为核心主业,同时坚持横向拓展新兴多元赛道、纵向延伸产业链的发展战略,致力成为国内一流的科技型工程设计咨询综合服务商。合同能源管理是公司重点布局的新兴业务,与常规建筑设计、EPC总承包、全过程咨询等现有业务具备一定协同性。依托控股子公司持续做大该项业务,能够实现专业化分工运营,持续提升公司绿色低碳、新能源业务、光伏应用、各类节能改造业务的技术能力,完善专业运营团队与数字化管理体系。在项目落地过程中,能源管理服务可与公司主业融合,在新建项目、城市更新项目中同步配套节能、清洁能源相关服务,构建一体化服务链条。该业务

拥有多元化盈利渠道,扩容后可进一步补充现有业务形态,健全公司整体业务矩阵,强化企业绿色科技服务属性,提升品牌综合影响力,并推动企业逐步实现转型升级,为长期稳定高质量发展筑牢业务根基。

2.可行性分析

(1)新募投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我国正全面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节能服务作为绿色低碳转型重要抓手之一,已形成自上而下的完备政策支撑体系。2024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提出“大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等模式”,同时提出要“高水平、高质量抓好节能工作,推动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加快设备产品更新换代升级,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节能降碳管理机制,推广节能降碳‘诊断+改造’模式,强化节能监察”。2025年1月,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正式施行,要求“推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鼓励发展分布式能源和多能互补、多能联供综合能源服务,积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节约能源服务,提高终端能源消费清洁化、低碳化、高效化、智能化水平”。2026年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与应用指南(2026-2030年)》,明确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原则,聚焦多能高效互补、可再生能源就近高比例消纳、网荷友好互动、工业负荷调节及数智化运行管理五大方向;其中关键要求包括: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年就地自消纳比例不低于60%,需实现“可观可测可调可控”;构建工业余能分级回收体系,鼓励低品位余热热泵应用;依据需求配置新型储能并推动创新技术应用;建设数字化能碳管理中心并实现与电网调度平台信息共享;在建设模式上,明确分为自筹自建(适用于用能集中场景)和第三方共建(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等模式)两类。2026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的意见》出台,明确提出“加强建筑节能降碳……有序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国家文件鼓励设计机构联动能源服务商打造一体化节能解决方案,市场化合同能源托管模式获得全面政策扶持,各地公共建筑、产业园区、工业企业节能改造需求持续释放。本项目依托控股子公司建院能源专业化运营综合能源投资运营业务,精准匹配政策文件中培育节能新业态、推广可再生能源市场化运营的要求,政策红利充足、落地空间广阔,具备坚实的政策合规与发展基础。

(2)下游需求持续旺盛,有利于项目顺利落地

随着工业转型升级与建筑绿色化改造不断推进,钢铁、化工、建材等高耗能企业的设备能效升级、余热回收,以及写字楼、园区、居民建筑的节能改造、光伏加装等需求持续增长,市场增量充足,带动我国节能服务行业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根据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数据,截至2025年底,我国以“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技术推广服务”为主营业务的节能服务公司数量达到17,675家,2016-2025年复合增长率为13.15%。2025年,我国节能服务产业总产值达到5,908亿元,同比增长11.89%,2016-2025年均复合增速为5.77%,呈现持续增长态势。同时,行业发展趋势显示,传统单一的节能服务模式逐步被一体化综合能源服务模式取代,集光伏、工业节能、建筑节能于一体的综合解决方案深受市场青睐,本项目业务定位与上述发展趋势高度匹配。

公司多年深耕建筑设计咨询行业,客户资源覆盖公共建筑、商业综合体、工业园区、工矿企业等各类主体,存量客户中蕴藏大量节能服务潜在需求,无需从零开拓市场。控股子公司建院能源已开展合同能源管理业务满三年,积累了一定的项目案例与市场口碑,区域市场认可度较高。同时本项目拥有节能分成、运营服务、绿电交易、碳资产收益、政策补贴等多元化盈利渠道,收益模式稳定。依托现有客户、案例与品牌优势推进业务扩容,能够快速承接市场订单,稳步提升业务体量,市场转化能力突出,可行性充分。

(3)公司及子公司具有丰富的运营管理经验,为项目实施提供了坚实保障

公司及所属控股子公司经过长期业务运营,已搭建起较为完备的技术体系、服务流程与实操团队,具备扩大合同能源管理业务规模的基础。截至2025年末,建院能源共签约37个重点综合能源服务项目,涵盖学校、商业综合体、公共机构、工业企业等领域,其中进入施工建设阶段项目5个,竣工进入运营期项目31个。结合项目相关技术方案,涵盖分布式光伏、光伏建筑一体化、工业余热回收、智能配电、建筑中央空调及照明节能改造等多元技术品类,各项技术均经过市场验证,光伏组件、变频控制系统、能量回馈装置等主流设备成熟可靠,多项智能控制、余热利用技术可有效保障节能效果。项目形成了从前期咨询勘测、能耗诊断、方案设计,到设备安装、施工调试,再到后期运营托管、系统升级的全流程标准化服务模式,同时配套碳资产开发、数字化能耗监控、电网需求响应等增值服务,服务链条完整。依托近年来的积淀,业务团队熟练掌握建筑与工业两大场景的节能改造要点,能够根据不同客户需求定制差异化解决方案。此外,

公司深耕建筑设计领域多年,可将节能技术与建筑设计、工程总承包业务深度融合,在新建项目前期同步规划节能系统,进一步提升技术落地效率。整体来看,现有技术储备、服务能力与人员配置可充分支撑业务扩容,项目技术落地风险较低。

(三)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政策变动风险

(1)风险识别与评估当前节能降碳、光伏机制电价、碳交易、财政补贴等相关扶持政策存在调整可能性。各地节能补贴标准、税收优惠、电网并网规则、碳资产交易政策若出现收紧或变动,会直接影响项目补贴收入、节能分成收益及碳资产增值空间;部分地区能耗考核标准、建筑与工业节能改造要求更新,也可能导致已落地项目需额外整改,增加运营成本,压缩整体利润。

(2)应对措施安排专人常态化跟踪国家及地方节能、新能源、碳市场相关政策动态,提前研判政策调整方向。项目方案设计阶段严格按照现行最高合规标准执行,预留改造弹性空间。拓展多元盈利渠道,降低对单一财政补贴、专项奖励的依赖,强化节能分成、运维服务、绿电自发自用等核心收益板块。同时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对接,及时完成项目备案、资质申报等工作,保障项目持续符合政策要求。

2.市场竞争风险

(1)风险识别与评估国内合同能源管理行业参与者持续增多,既有大型综合能源服务企业,也有区域中小型节能服务商,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同类项目报价、服务模式同质化现象明显,容易出现低价竞标抢占市场的情况。在工业节能、建筑光伏、楼宇节能改造等细分领域,客户选择范围广,项目获取难度加大,还可能出现原有客户被同行分流的问题,不利于业务规模稳步扩张。

(2)应对措施依托公司建筑设计、EPC总承包等主业优势,打造“设计+节能+运维”一体化综合服务模式,形成差异化竞争壁垒。持续打磨光伏、工业余热回收、建筑智能节能等核心技术,提升综合节能效果与服务质量。对客户实行分类精细化服务,深挖存量客户多元化用能需求,提升客户黏性。合理制定报价体系,不以低价换

市场,重点突出技术实力、全周期服务能力与长期收益保障优势。

3.技术与设备运行风险

(1)风险识别与评估项目涉及分布式光伏、工业变频系统、中央空调智能管控、电梯节能装置等多类设备与智能控制系统,设备长期户外运行、工业场景复杂工况、电网负荷波动等因素,可能造成设备故障、发电效率下降、节能效果不达预期。AI能耗调控、远程监控等数字化系统也存在网络故障、数据偏差问题,一旦出现运行异常,会影响客户使用体验,同时产生设备维修、返工等额外成本。

(2)应对措施优先选用市场应用成熟、口碑良好的主流品牌设备,进场前完成设备抽检与性能测试。建立标准化巡检、维保制度,安排专业技术团队定期对光伏组件、节能设备、智能系统进行检修、除尘、参数校准。搭建7×24小时远程监控平台,实现故障实时预警、线上初步排查,缩短故障停机时间。在项目合作协议中明确设备运维责任与节能效果考核标准,提前制定应急处置预案,降低设备故障带来的负面影响。

4.客户履约与收益回收风险

(1)风险识别与评估本项目主要采用节能收益分成模式,项目收益与客户实际节能量、用电用气数据直接挂钩。部分客户存在经营波动、停产减产、拒不配合能耗数据核验等情况,会造成节能量下滑、分成收益减少;少数客户还可能出现逾期支付节能分成款项、单方面终止合作等履约问题,直接影响项目现金流与投资回报。此外,工业企业、商业体经营状况变化,也会导致项目合作周期缩短。

(2)应对措施项目前期全面调研客户经营状况、信用资质与长期发展规划,谨慎筛选合作对象。在合作合同中清晰约定能耗计量方式、数据核对流程、分成结算周期、付款规则以及违约责任,从法律层面约束双方行为。建立客户经营状况跟踪机制,动态掌握客户生产、运营情况,提前预判风险。灵活设置合作模式,针对不同客户搭配运维服务费、基础服务费等固定收益,平衡分成收入波动,保障现金流稳定。

5.能源价格波动风险

(1)风险识别与评估项目收益高度依赖电价、气价、水价等基础能源价格,若工商业电价、工业用气价格出现大幅下调,客户用能成本下降,项目可分享的节能收益会同步缩减。电力峰谷价差调整、上网电价标准变动,也会影响分布式光伏余电上网收益、需求响应补贴收入,进而改变项目整体盈利水平,拉长投资回收周期。

(2)应对措施合作前期结合当地能源价格历史走势、调价政策开展测算,充分考虑价格波动因素,合理设定合作年限与分成比例。丰富业务组合,将光伏发电、工业节能、建筑节能多业态组合布局,对冲单一品类能源价格变动带来的风险。积极拓展能源托管、设备租赁、碳交易等非电价依赖型业务,弱化能源价格对整体收益的影响。持续优化系统运行策略,提升设备综合节能率与发电量,以技术增效抵消价格波动带来的损失。

五、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募投项目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为全面落实公司“十五五”发展规划中绿色智能牵引、产业链延伸、投资运营协同的发展路径,深度践行建筑领域“双碳”发展战略,抢抓建筑、工业、分布式光伏等综合能源服务广阔市场机遇,以“建筑设计+综合能源”一体化作为业务转型核心抓手,做强做优建院能源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全面扩容综合能源项目投资与全周期运营服务能力,公司拟将已终止的募投项目“设计服务网络平台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中的6,262.50万元,通过向控股子公司建院能源增资的方式专项用于实施新募投项目“综合能源建设运营项目”。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建院能源进行增资,是基于新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助于满足建院能源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建设及长期发展的资金需求,夯实子公司综合竞争力,为后续业务发展提供可持续动力,助力公司整体战略目标落地。本次增资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有利于新募投项目的推进实施,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募投项目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如审议通过,建院能源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增资款项到账后,建院能源将

根据新募投项目实施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规范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公司于2026年8月6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一致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募投项目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募投项目,有利于满足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其经营能力及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快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和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对提升公司整体实力及盈利能力具有重要且积极的意义,为公司“十五五”发展规划目标的实现奠定坚实基础。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意见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募投项目的议案》。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建院能源增资以实施新募投项目“综合能源建设运营项目”,有利于促进控股子公司建院能源抢抓综合能源服务行业市场机遇,加快做优做强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并进一步增强综合能源项目投资与全周期运营服务能力;对推动公司全面落实“十五五”发展规划,提升整体实力与盈利能力,以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具有重要且积极的意义,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同意本议案。

(三)董事会审议意见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募投项目的议案》,该事项是基于新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满足控股子公司建院能源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建设及长期发展的资金需求,助力建院能源把握市场机遇,加快推动综合能源服务能力建设,

夯实综合竞争力,为公司整体战略目标落地奠定坚实基础。该事项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对提升公司整体实力及盈利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募集资金用途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募投项目事宜,并同意具体增资方案以及增资事宜涉及的建院能源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

八、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募投项目已经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以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新募投项目的推进实施,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三)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四)安徽省建院能源管理有限公司综合能源建设运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安徽省建院能源管理有限公司拟增资事宜涉及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中铭评报字[2026]第9024号);

(六)安徽省建院能源管理有限公司增资协议;

(七)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