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万密封:关于对外投资建设高性能新材料研发生产项目的进展公告
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建设高性能新材料研发生产项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8 月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建设高性能新材料研发生产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全资 子公司浙江唯万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万新材料”或“项目公司”)作 为实施主体建设高性能聚氨酯新材料研发生产项目,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1.50 亿元(最终以实际投资额为准),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本项 目具体情况以最终签署的相关文件及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及备案为准。为确保本项 目尽快启动并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员全权负责本项 目建设过程中的一切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相关部门的备案、规划、 审批、招标等手续的办理、相关文件协议的签署、具体的建设管理工作等。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8 月2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对外投资建设高性能新材料研发生产项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38)。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唯万高性能材料项目投 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投资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名称: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关联关系: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签署的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签署主体
甲方: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主要内容
(1)项目目标和期限
1.1 双方一致同意,乙方于本协议有效期内享受甲方资源优势、政策优势, 积极响应甲方产业发展规划,并尽全力推进项目充分落地,而甲方同意为乙方投 资建设提供合理必要的支持。
1.2 乙方拟在甲方辖区内投资开展项目,成立项目公司,项目计划总投资 1.02 亿元,新增用地面积约14 亩,新建高性能聚氨酯新材料研发生产线,预计 达产后年产值约3 亿元,助力区域经济发展。
1.3 各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的有效期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5 年(60 个月), 除非双方另行书面同意而提前终止(“有效期”)。有效期届满时,甲方有权视 其在本协议下开展的考评情况与项目进展相应确认后续安排,届时双方另行签订 书面协议。
(2)项目扶持
2.1 甲方同意提供化工用地约14 亩(具体面积以规划部门出具的红线为准), 用于乙方(项目公司)厂房建设,土地出让金约60 万元/亩,具体以挂牌价为准。
2.2 鼓励和支持乙方和项目公司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国家、省、市、县各级 政府的优惠政策。
(3)项目承诺与考评
3.1 甲方承诺:
3.1.1 成立项目专项推进小组,全力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3.2 乙方承诺:
定。
3.2.1 在项目运营过程中,项目公司遵守嘉善县有关部门和开发区的各项规
3.2.2 向甲方充分披露项目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项目公司实际控制人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发生变更。
3.2.3 项目建设需要满足《浙江省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指导性指标(2022 版)》相关要求;项目正式投产并运营的3 年内年产值突破1.6 亿元。
3.2.4 乙方项目用地及地上建筑物在土地使用年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进 行转让。
(4)保密
4.1 双方保证对本协议内容以及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 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公 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它秘密)(“保密资料”) 予以保密。除对履行其工作职责而需知道上述保密资料的本方雇员或经提供该资 料和文件的一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保密资料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4.2 本条的规定不适用于在法律有明确要求的情况下,被强制将保密资料对 外披露的情形。但是,被要求作出上述披露的一方应在进行上述披露前把该要求 及其条款通知其他方。
4.3 不论本协议是否签订、变更、解除、终止或无效,均不影响本条款的效 力。本条保密义务直至双方共同确认解除方可终止,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终止。
(5)补充协议
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后可签订相关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 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6)违约责任
如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保证、承诺、约定或其他任何规定,或一 方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为不真实的陈述,从而致使另一方承担任何费用、 责任或蒙受任何直接损失,则违约方或做出不实陈述的一方应就上述损失赔偿另 一方。
(7)协议生效
7.1 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及代表签字后成立。
7.2 未经另一方同意,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如经同 意转让的,则受让方将继受转让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投资协议是推进本项目落地的重要环节,有利于公司推进产能规划 落地及产业布局优化,为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本项目分期建设,资 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预计签署投资协议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1、上述投资协议签订后,还需办理土地出让、项目备案以及施工许可等前 置审批程序,相应程序办理完成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 整、项目备案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 或终止的风险。
2、本项目建设周期相对较长,建设过程及未来运营中还可能受到宏观经济、 行业周期、政策变化、项目运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签订的投资协议中涉及的投资金额等数值均为预估数,实际执行情 况可能与预期存在差距,相关经济测算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的预测,亦不构成对 投资者的承诺;未来市场情况的变化也将对业绩的实现造成不确定性影响。
公司将密切跟进项目各环节进展,合理安排资金,严格把控风险,并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投资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