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楼新材: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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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 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51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666,667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1.5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89,120,010.52元。2022年5月27日,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扣除其承销费35,347,200.63元(不含增值税)后,将剩余募集资金553,772,809.89元划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保荐费、审计验资费、律师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共计19,088,264.30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34,684,545.59元,其中:
新增股本18,666,667.00元,资本公积516,017,878.5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5月27日出具了苏公W[2022]B06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监督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
2022年5月27日,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八坼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签订了《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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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2022年9月27日,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翔楼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翔楼”)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不存在重大问题。
(三)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账户名称及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注2) | 2023年3月31日专项账户余额 | 备注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吴江支行 |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512903021410520 | 220,000,000.00 | 39,459,038.27 | 活期(注1) |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八坼支行 |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募集资金专户0706678031120100406177 | 48,300,000.00 | 1,189,310.37 | 活期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 |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8112001012700656625 | 135,472,809.89 | 6,651,920.18 | 活期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中山支行 |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470277623772 | 150,000,000.00 | 59,661,410.86 | 活期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 | 安徽翔楼新材料有限公司8112001011900685966 | - | 2,711,215.44 | 活期 |
合计 | 553,772,809.89 | 109,672,895.12 | —— |
注1: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吴江支行的存放方式为活期存款,该募集专户期末余额中,含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金额为29,459,038.27元。
注2: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待支付(或置换)的发行费19,088,264.30元。
(四)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金额 |
2022年5月27日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注) | 553,772,809.89 |
减:支付(或置换)的发行费用 | 19,088,264.30 |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已投入金额 | 118,294,340.12 |
减: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75,0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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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款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款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 6,282,689.65 |
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 347,672,895.12 |
减:用于现金管理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余额 | 238,000,000.00 |
截至2023年3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09,672,895.12 |
注: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为募集资金总额589,120,010.52元扣除保荐机构承销费35,347,200.63元之余额。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对照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原因
经公司综合考虑未来业务发展规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投资效率,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更好地推进公司战略规划,实现在精冲材料领域的深入布局,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精密高碳合金钢带4万吨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进行调整,同时对投资金额与内部投资结构、实施进度进行调整,并使用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9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投资金额与内部投资结构、使用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本次募投项目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可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服务公司未来战略发展布局,未实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向、项目基本实施内容和经济效益,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10月10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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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情况:
募投项目 名称 | 变更事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年产精密高碳合金钢带4万吨项目 | 实施主体 |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翔楼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实施地点 |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友谊工业区友谊路227号 | 安徽省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守德路以东、麒麟大道以北 | |
实施方式 | 改造现有厂房建设 | 新建厂房建设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实施主体 |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翔楼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实施地点 | 江苏省苏州市太湖新城新营村学营路285号 | 安徽省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守德路以东、麒麟大道以北 | |
实施方式 | 利用现有房产建设 | 新建房产建设 |
(2)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与内部投资结构、使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
由于公司对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进行变更,采取购置土地以及新建厂房的方式进行上述募投项目的建设,因此公司同步调整募投项目的投资金额与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以更好地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
根据董事会决议,公司增加“年产精密高碳合金钢带4万吨项目”投资金额并对其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该项目投资金额由22,000万元增加至52,150万元,并使用超募资金对该项目增加投资,该项目剩余部分投资资金由公司自筹资金投入。2022年10月,涉及该事项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超募资金理财产品到期时,公司超募资金余额及利息总额为19,275.16万元,该部分金额用于增加“年产精密高碳合金钢带4万吨项目”投资,增加投资后该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变更为41,275.16万元。
(3)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具体情况
因“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式由利用现有房产建设变更为新购土地及新建房产建设,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变更后的规划投资进度,公司基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金额不变的情况下,对其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3年12月31日调整为2024年12月31日。
3、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官网刊登《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投资金额与内部投资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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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及原因截至2023年3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公司“年产精密高碳合金钢带 4 万吨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1,829.43万元;超募资金中7,500 万元已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单位:人民币万元
投资项目 |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差异金额 | 原因说明 |
一、承诺投资项目 | ||||
年产精密高碳合金钢带4万吨项目 | 41,275.16 | 11,462.49 | -29,812.67 | 项目正在建设中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830.00 | 366.94 | -4,463.06 | 项目正在建设中 |
二、超募资金投向 | ||||
年产精密高碳合金钢带4万吨项目 | 19,275.1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项目正在建设中 |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7,500.00 | 7,500.00 | 0.00 | —— |
注:公司于2022年9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超募资金19,173.48万元(具体金额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超募资金理财产品到期后超募资金余额及利息为准)增加“年产精密高碳合金钢带4万吨项目”投资金额。2022年10月,涉及该事项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超募资金理财产品到期时,公司超募资金余额及利息总额为19,275.16万元,该部分金额用于增加“年产精密高碳合金钢带4万吨项目”投资,增加投资后该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变更为41,275.16万元。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1、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2、前次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2022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626.75万元。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此事项已由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苏公W[2022]E1398号)。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已完成626.75万元募集资金置换。
(五)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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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2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并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45,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前述额度由公司循环滚动使用。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尚在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为267,459,038.27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 | 存放银行 | 产品类型 | 存款余额 | 预计年化 收益率 | 存款期限 |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吴江支行 | 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动收益 | 50,000,000.00 | 1.48%-3.20% | 2023.1.19-2023.4.19 |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吴江支行 | 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动收益 | 20,000,000.00 | 1.48%-3.90% | 2023.3.2-2023.5.31 |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募集资金专户 |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八坼支行 | 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动收益 | 30,000,000.00 | 1.38%-3.00% | 2023.2.1-2023.4.2 |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募集资金专户 |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八坼支行 | 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动收益 | 18,000,000.00 | 1.38%-3.00% | 2023.3.1-2023.4.30 |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 | 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动收益 | 120,000,000.00 | 1.30%-3.15% | 2023.2.4-2023.5.5 |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吴江支行(注1) | 活期存款—现金管理增值服务(注2) | 29,459,038.27 | 1.80%-2.10% | 2022.8.5-2023.8.5 |
合计 | 267,459,038.27 | —— | —— |
注1: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吴江支行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金额29,459,038.27元已包含于截至2023年3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中。注2:活期存款—现金管理增值服务系招商银行为客户提供的以增值服务周期内客户增值总本金的日均值为基数、以招商银行同期挂牌利率或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为适用利率计付增值收益的现金管理增值服务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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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7,5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7,5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募投项目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投资金额与内部投资结构、使用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年产精密高碳合金钢带4万吨项目”投资金额并对其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该项目投资金额由22,000万元增加至52,150万元,并使用超募资金对该项目增加投资,该项目剩余部分投资资金由公司自筹资金投入。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10月10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10月,涉及上述议案事项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超募资金理财产品到期时,公司超募资金余额及利息总额为19,275.16万元,该部分金额用于增加“年产精密高碳合金钢带4万吨项目”投资,增加投资后该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变更为41,275.16万元。
(七)尚未使用的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3,468.45万元。截至2023年3月31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11,829.43万元,累计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7,500.00万元。尚未使用的前次募集资金金额为34,767.29万元(包含累计收到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的金额628.27万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0,967.29万元,购买的暂未到期的银行结构性存款余额23,8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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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的原因为公司已取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地块的不动产权证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在建设中,该部分资金将继续用于实施承诺投资项目。公司将根据项目计划进度有序使用募集资金。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对照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正在建设中。该项目旨在全面提升公司检测试验、开发试制、技术研发水平以及创新创造能力,增强公司技术储备,推动公司不断完善研发创新体系,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公司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四、 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在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过程中,未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的信息中有关内容对照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24日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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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编制单位: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3,468.45 (净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19,329.4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无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19,329.4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无 | 2022年度:11,751.12;2023年1-3月:7,578.31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 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 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注2) | ||
1 | 年产精密高碳合金钢带4万吨项目 | 年产精密高碳合金钢带4万吨项目(注1) | 22,000.00 | 41,275.16 | 11,462.49 | 22,000.00 | 41,275.16 | 11,462.49 | -29,812.67 | 2024年12月 |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830.00 | 4,830.00 | 366.94 | 4,830.00 | 4,830.00 | 366.94 | -4,463.06 | 2024年12月 | |
3 | 超募资金 | 年产精密高碳合金钢带4万吨项目(注1) | 0.00 | 19,275.16 | 不适用 | 0.00 | 19,275.1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4年12月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0.00 | 7,500.00 | 7,500.00 | 0.00 | 7,500.00 | 7,500.00 | 0.00 | 不适用 | |||
注1:“年产精密高碳合金钢带4万吨项目”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变动,详见本报告正文有关说明; 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详见本报告正文有关说明。 |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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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
编制单位: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年税后效益 | 最近三年一期税后实际效益 | 累计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注) | |||
2020年度 | 2021年度 | 2022年度 | 2023年 1-3月 | ||||||
1 | 年产精密高碳合金钢带4万吨项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公司“年产精密高碳合金钢带 4 万吨项目”正在建设中,尚未产生经济效益; 注2: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正在建设中。该项目旨在全面提升公司检测试验、开发试制、技术研发水平以及创新创造能力,增强公司技术储备,推动公司不断完善研发创新体系,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注3:公司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