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维天地: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19  三维天地(301159)公司公告

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3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同步披露了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即2022年10月26日至2023年4月26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本次核查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及相关公司内部保密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