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塑科技: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不断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事业的发展。按照公司既定发展战略,努力推进各项工作,使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在公司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公司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的努力配合下,取得了可喜的生产经营业绩,实现了公司持续、有效、快速发展。公司各项经营指标顺利达成,各项经营建设工作稳中推进,企业发展形势稳中向好。现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如下,请予以审议。
一、2022年度经营情况回顾
2022年,公司董事会紧扣高质量发展主线和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创新立足于用户需求及其行业发展趋势,围绕电池安全管理领域不断延伸业务领域、拓宽下游应用领域、提升监测精度及效率;为更有效地满足市场需求,公司根据行业创新发展趋势,有针对性地进行产品创新、技术创新以及工艺流程创新,持续提升市场竞争力。同时公司努力防控风险,在多方面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经营业绩实现较好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801.87万元,同比增长4.80%;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700.48 万元,同比增长3.2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200.07万元,较去年降低2.63%。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41,778.43万元,较年初增长20.63%。
二、2022年董事会工作情况
1、董事会召开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五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均亲自出席会议,无缺席会议的情况,全体董事对提交至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未提出异议,共审议了31项有关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 召开届次 | 议案内容 | 表决情况 |
2022年01月07日 | 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审议《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 通过 |
2022年02月28日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1、审议《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审议《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6、审议《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9、审议《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报出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 13、审议《关于修改〈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14、审议《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15、审议《关于修改〈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16、审议《关于修改〈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草案)〉的议案》; 17、审议《关于修改〈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草案)〉的议案》; 18、审议《关于修改〈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19、审议《关于修改〈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20、审议《关于修改〈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21、审议《关于修改〈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22、审议《关于修改〈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通过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3、审议《关于公司申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东支行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24、审议《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2022年09月26日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1、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1-6月财务报告报出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申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 通过 |
2022年10月17日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议案》 | 通过 |
2022年10月31日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1、审议《关于公司参加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莫干山路1418-50号2幢7层、8层、9层、10层和3幢2层、3层工业房产整体转让项目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以房地产抵押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 通过 |
2、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一次股东大会,均由董事会召集,共审议了17项有关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股东大会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 召开届次 | 议案内容 | 表决情况 |
2022年03月21日 |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 1、审议《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5、审议《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审议《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改〈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修改〈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 通过 |
13、审议《关于修改〈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草案)〉的议案》;
14、审议《关于修改〈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15、审议《关于修改〈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止大
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6、审议《关于修改〈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17、审议《关于公司申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城东支行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依据各自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范围运作,并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2022年度,共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四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一次,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 召开届次 | 议案内容 | 表决情况 |
2022年02月16日 | 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 1、审议《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审议《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3、审议《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报出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 | 通过 |
2022年6月10日 | 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审阅报告报出的议案》 | 通过 |
2022年09月15日 | 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1-6月财务报告报出的议案》 | 通过 |
2022年11月1日 | 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审阅报告报出的议案》 | 通过 |
2022年2月16日 | 第一届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审议《关于2022年度董监高任职情况审查的议案》 | 通过 |
2022年2月16日 | 第一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1、审议《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通过 |
2022年10月20日 | 第一届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审议《关于公司参加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莫干山路1418-50号2幢7层、8层、9层、10层和3幢2层、3层工业房产整体转让项目的议案》 | 通过 |
4、董事会履职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主动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能深入讨论,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做出决策时充分考虑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切实增强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5、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职,积极参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认真审阅相关议案资料并独立做出判断,针对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未提出过异议。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2023年董事会工作计划
1、聚焦于核心产品,夯实技术基础
为进一步提升电池安全管理系统在电池安全预警管理、AI智能分析、云平台应用、节能环保等方面的技术水平,提高产品在监测效率、监测精度、产品稳定性等方面的性能,持续进行产品迭代以满足用户需求,解决行业痛点问题。同时,2023年,公司将持续不断的推出后备电池BMS、储能锂电BMS和动力电池BMS等新产品,不断丰富产品系列并扩宽下游应用市场。
2023年,公司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将取得的科技成果与产业深度融合,形成契合市场需求、符合行业发展趋势的产品体系,产品可广泛应用于数据中心、通信、轨道交通、金融、电力、石油石化、航空、半导体及储能等关键后备电源领域。
2、规范信息披露工作,完善公司规章制度。
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提高信息披露内容及形式的规范化。继续积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
公司规章制度不断进行优化完善,持续加强内部控制,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的各重大事项,确保无应披露但未披露的信息,切实保障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3、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通过与投资者的电话、邮件、现场调研等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系与沟通,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互动交流,为投资者提供透明、准确的投资信息,有效增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树立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信心。依法维护全体投资者权益,保障各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享有与大股东同样的信息知情权,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4、提升董事会自身建设,加强董监高培训工作
董事会全体董事应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握大势,抓住机遇,合理配置资源,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加强风险监测与管理,降低经营风险,充分发挥经营决策和指导作用,以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为突破口,进一步巩固董事会的决策核心地位,努力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与此同时,董事会将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积极组织参加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及规章制度的学习,提高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自律意识和工作的规范性,提高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保障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0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