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赛龙: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7-24  聚赛龙(301131)公司公告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股东东台聚合盈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司股东东台聚合盈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台聚合盈”)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911,2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00%。

截至2023年7月24日,东台聚合盈股份减持计划的时间已过半,现将其减持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股数 (万股)减持比例股份来源
东台聚合盈集中竞价交易2023.04.26 至 2023.07.1737.9747.781.00%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
大宗交易——————————
合计——37.9747.781.00%——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 (万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 (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东台聚合盈合计持有股份234.76404.91%186.98403.9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34.76404.91%186.98403.91%
有限售条件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东台聚合盈本次减持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并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2、东台聚合盈本次减持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并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了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披露义务,本次减持未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作出的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

3、东台聚合盈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东台聚合盈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