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纳智能: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9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3年9月22日通过书面、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以现场加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促进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47.04元/股(含,未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回
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7.04元/股条件下,本次回购股份约为14.89万股至25.51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为0.1112%至0.190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