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纳智能:董事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28  瑞纳智能(301129)公司公告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3年8月15日通过书面、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以现场加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