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亚精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3—10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3〕3830号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亚精工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腾亚精工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腾亚精工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腾亚精工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腾亚精工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腾亚精工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腾亚精工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吴慧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飞燕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99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联席主承销商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1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2.49元,共计募集资金40,706.9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256.55万元(本次合计归属于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含税承销和保荐费用3,456.55万元,以前年度已支付不含税保荐费2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7,450.3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联席主承销商承销费用、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115.3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4,134.9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226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34,134.98 |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20,373.34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74.12[注] | |
购买理财产品支出净额 | C3 | 4,000.00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20,373.34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74.12 | |
购买理财产品支出净额 | D3=C3 | 4,000.00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D3 | 9,835.76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9,835.76 | |
差异 | G=E-F |
[注]本期发生的利息净收入中包含无需支付的发行手续费3.08万元以及公司开立募集资金账户时存入的0.04万元开户资金,将其作为手续费的抵减项,计入利息收入净额反映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及子公司安徽腾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腾亚公司)、南京至道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至道机械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9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宁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子公司安徽腾亚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子公司至道机械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22
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
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子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万达支行 | 125905074410918 | 24,025.48 | |
125911917910718 | 43,565,584.24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东麒路支行 | 4301000129100127782 | 55,500.13 | |
4301000129100128835 | 35,587,897.12 | ||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家湖支行 | 3201210031010000183946 | 19,124,588.06 | |
合 计 | 98,357,595.03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利润,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本项目建成后公司的研发能力将进一步提高,有利于开发新的产品,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提高公司的整体核心竞争力。除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外,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编制单位: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4,134.9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0,373.34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107.83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0,373.34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107.83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6.17%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1. 气动工具厂区建设项目 | 否 | 8,000.00 | 8,000.00 | 3,666.66 | 3,666.66 | 45.83 | 2023年9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 高品质五金件、气动工具耗材及配件制造基地项目 | 否 | 24,027.15 | 24,027.15 | 16,504.06 | 16,504.06 | 68.69 | 2023年9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3. 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 是 | 5,497.82[注] | 2,107.83 | 202.62 | 202.62 | 9.61 | 2023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 计 | - | 37,524.97 | 34,134.98 | 20,373.34 | 20,373.34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报告期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报告期无。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报告期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报告期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2022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议案》,并经2022年7月8日公司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内容。公司原计划投资5,497.82万元用于“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34,134.98万元少于全部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总量37,524.97万元,导致“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际可投入募集资金为2,107.83万元。公司基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并慎重评估割草机器人产品的研发周期及研发结果,决定删除割草机器人产品研发方向,集中有限的募集资金优先投入主营业务产品相关的研发方向和信息化建设项目,再以依法自筹资金予以补足。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系删除“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中割草机器人产品研发方向。本次变更后,“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仍保留射钉紧固工具产品研发方向以及相应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信息化建设项目。除变更上述内容之外,“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化。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2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累计已投入14,939.50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4,939.50万元。公司于2022年7月进行上述资金结算,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资金已支付。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关于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8452号)。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报告期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2022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2022年7月8日公司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在确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2年7月8日至2023年7月7日)。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报告期内,子公司安徽腾亚公司依据上述决议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金额为9,000万元,赎回保本型理财产品的金额为5,000万元,取得投资收益金额为27.21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有4,000万元保本型理财产品未到期,签约方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东麒路支行,持有份额4,000万份,产品名称为“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2年第417期H款”,持有期限为2022年11月14日至2023年2月15日。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报告期无。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除4,000万元未到期理财产品外,其余募集资金9,835.76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报告期无。 |
[注]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4,134.98万元,低于公司申请上市的股东大会审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37,524.97万元。经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按以上顺序进行投资,当实际募集资金量少于项目的资金需求量时,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途径自行解决资金缺口,因此“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额为2,107.83万元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2年度编制单位: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 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 | 本年度 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 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 2,107.83 | 202.62 | 202.62 | 9.61 | 2023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 计 | - | 2,107.83 | 202.62 | 202.62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2022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议案》,并经2022年7月8日公司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内容。公司原计划投资5,497.82万元用于“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34,134.98万元少于全部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总量37,524.97万元,导致“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际可投入募集资金为2,107.83万元。公司基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并慎重评估割草机器人产品的研发周期及研发结果,决定删除割草机器人产品研发方向,集中有限的募集资金优先投入主营业务产品相关的研发方向和信息化建设项目,再以依法自筹资金予以补足。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报告期无。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报告期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