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成科技: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5-15  骏成科技(301106)公司公告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5 月15 日(星期五)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5 月15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15 日(星期五)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15 日(星期五)上午9:15 至 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句容市华阳北路41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应发祥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3 人,代表股份69,034,5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6048%。

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8,773,8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3496%;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 股东2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60,6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53%。

2、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和上海市金茂律师 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四)审议通过《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69,033,5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6%;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1,0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2、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67,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82%;反对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3718%。

(五)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6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23,594,86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8%;反对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弃权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

3、出席本次会议的与本议案有利害关系的股东回避表决,其所持表决权股 份数量不计入上述计票总数。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九)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及补充确认2025 年日常关 联交易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69,014,79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5%;反对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3、出席本次会议的与本议案有利害关系的股东回避表决,其所持表决权股 份数量不计入上述计票总数。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经公司聘请,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指派任真律师、茅丽婧律师出席本次会 议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 东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二)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