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成科技: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殷晓星)

查股网  2025-04-18  骏成科技(301106)公司公告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殷晓星作为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2024年度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谨慎、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年11月,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在换届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现将2024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殷晓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东南大学电磁场与微波技术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师,现任东南大学教师。曾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括

(一)参加会议情况

本人在任期内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审慎行使表决权,严谨、独立、负责地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1、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应列席股东大会次数列席次数以现场/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列席次数缺席次数
殷晓星55500

2、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应参加董事会出席次数以现场/通讯委托出席缺席次数
姓名次数方式参加次数次数
殷晓星88800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2024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对《关于选举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的议案》《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2024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对《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关于<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恢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审核的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3、2024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对《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加期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恢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审核的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被选举为战略、薪酬与考核、审计委员会的委员,并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本人担任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后,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2023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审核,并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与作废发表明确意见,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在2024年度,本人多次对公司进行了考察、沟通,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特别就产品开发、新技术对行业的影响与公司的有关人员进行了交流;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账册、会议记录等,利用自身的专业背景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并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正地完成信息披露。本人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积极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重点关注公司的研发情况,了解公司产品在新能源汽车、二轮车(含平衡车)、电子烟等新兴行业的应用情况,了解其他领域新技术对公司研发和管理的影响,了解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以及海外投资相应落地推进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保护投资者权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结合自身的专业背景,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使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更好地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形象,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贡献力量。

本人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做好了任期内独立董事相关工作,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感谢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本人任职期间给予的协助和积极配合,衷心祝愿公司在新一届董事会的领导下,稳健经营,再创辉煌。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殷晓星

2025年4月17日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签署页)

独立董事:

殷晓星

2025年4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