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光股份: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5-15  风光股份(301100)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风光股份

公告编号 2026-015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知 于2026 年4 月24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股东 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现场会议于2026 年5 月1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 集,董事长王磊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8 人,代表股份144,201,672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72.100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 人,代表股份143,668,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71.834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3 人,代表股份533,17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266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6 人,代表股份21,199,672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99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 人,代表股份20,666,50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33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3 人,代表股份533,172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2666%。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提案1.00 《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143,85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81%;反对348,7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19%;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85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8.3548%;反对348,7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6452%;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提案2.00 《关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2025 年审计报告的议案》

同意143,85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81%;反对348,7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19%;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85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8.3548%;反对348,7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6452%;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提案3.00 《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143,85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81%; 反对348,7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19%;弃权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85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548%;反对348,7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452%;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提案4.00 《关于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143,85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81%; 反对348,7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19%;弃权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85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548%;反对348,7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452%;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提案5.00 《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143,85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79%; 反对349,1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21%;弃权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85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8.3529%;反对349,1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6471%;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提案6.00 《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议案》

同意143,85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81%;反对348,7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19%;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85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8.3548%;反对348,7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6452%;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案》

提案7.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7.01.候选人:关于提名王磊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同意股份数:143,685,818 股

7.02.候选人:关于提名李大双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143,685,817 股

7.03.候选人:关于提名王志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143,685,82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7.01.候选人:关于提名王磊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20,683,818 股

同意股份数:20,683,817 股

7.02.候选人:关于提名李大双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7.03.候选人:关于提名王志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20,683,820 股

提案8.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8.01.候选人:关于提名隋欣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143,685,810 股

8.02.候选人:关于提名孙文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143,685,811 股

8.03.候选人:关于提名林慧婷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143,685,81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8.01.候选人:关于提名隋欣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20,683,810 股

8.02.候选人:关于提名孙文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20,683,811 股

8.03.候选人:关于提名林慧婷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同意股份数:20,683,810 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辽宁青联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见证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 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规范指引第2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辽宁青联律师事务所关于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15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