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埔园林: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修订稿)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5-15  金埔园林(301098)公司公告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及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修订稿)的公告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保障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也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1、主要测算假设及前提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于2026年6月底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不考虑发行费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12,352.00万元;假设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2026年4-12月,因此已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会导致公司股本变化;因公司终止股权激励且该事项已通过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因此导致公司股本减少350万股;综上,公司2025年年末总股本为183,935,579股,扣减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股份后的总股本为180,435,579股;2026年发行前总股本为180,435,579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97,735,298股,其他上述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股份数量仅为估计值,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最终的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股票数量。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以及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将根据监管部门审核注册情况、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050.15万元,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4,188.01万元。在此基础上,公司202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按照以下三种假设进行测算:

①2026年与2025年持平;

②2026年比2025年减亏30%;

③2026年比2025年增亏30%。(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2026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

(5)假设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其他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6)假设除本次发行外,暂不考虑如股权激励、分红等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影响或潜在影响的行为。

2、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项目2025年度/2025.12.312026年度/2026.12.31
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股)180,435,579180,435,579197,735,298
假设情形1:2026年全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与2025年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24,050.15-24,050.15-24,050.1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24,188.01-24,188.01-24,188.0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33-1.33-1.2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33-1.33-1.2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34-1.34-1.2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34-1.34-1.22
假设情形2:2026年全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较2025年减亏3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24,050.15-16,835.11-16,835.11
项目2025年度/2025.12.312026年度/2026.12.31
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24,188.01-16,931.60-16,931.6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33-0.93-0.8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33-0.67-0.6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34-0.94-0.8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34-0.67-0.61
假设情形3:2026年全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较2025年增亏3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24,050.15-31,265.20-31,265.2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24,188.01-31,444.41-31,444.4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33-1.73-1.5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33-1.73-1.5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34-1.74-1.5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34-1.74-1.59

注:1、每股收益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证监会公告[2010]2号)规定计算;2、非经常性损益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证监会公告[2008]43号)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进行界定。3、上述测算不代表公司对2025年度、2026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根据上述测算,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鉴于公司2025年度处于亏损状态,若采用2025年度业绩数据作为计算基础,增发股份并不会导致公司每股收益被摊薄。但是,一旦前述分析的假设条件或公司经营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排除本次发行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的可能性。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公司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同时,在相关法律法规下,公司在测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对2026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假设分析以及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填补回报的

具体措施不代表对公司未来利润任何形式的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具有必要性及可行性,本次发行方案公平、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及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详见《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之“第四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以及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旨在满足上市公司业务扩张及战略转型的资金需求,改善上市公司资本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同时也增强了上市公司后续融资能力。综合来看,上市公司的资本实力和盈利水平将得到显著增强,为公司现有业务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本次募投项目不涉及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相关储备。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具体措施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填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能导致的即期回报减少,公司承诺将采取多项措施保证募集资金有效使用,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并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具体如下:

1、进一步加大重点领域投入,提升盈利能力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上市公司将合理统筹安排资金,为公司生产、技术研发以及市场拓展等各环节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上市公司将在保障现有业务稳定发展的同时,增加对公司战略转型业务的支撑,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完善公司治理,提升运营效率;落实利润分配、强化股东回报机制。

2、加强募集资金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法合规使用为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上市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内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管理,并就募集资金账户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保荐机构、开户银行与上市公司共同对募集资金进行监管。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既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

3、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3]61号)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上市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上市公司实际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兼顾上市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4、不断完善上市公司治理,为上市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上市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要求,不断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权利能够得以充分行使;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科学、高效地进行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审计委员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上市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确保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执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宜森先生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将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就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另行作出规定或提出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或要求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和要求出具补充承诺;

(3)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的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确保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执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支持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或修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若公司未来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支持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就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另行作出规定或提出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或要求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和要求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的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特此公告。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