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诚医药: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5 月15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 年5 月15 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 年5 月15 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临平街道绿洲路159 号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总经理楼金芳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2026 年5 月11 日,公司总股本为109,228,284 股,扣减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777,300 股,公司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108,450,984 股。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4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42,365,6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8,450,984 股的39.064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39,359,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8,450,984 股的36.292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共4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3,005,8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108,450,984 股的2.771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9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3,005,9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8,450,984 股的2.7717%。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会议。
(4)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 表决:
1、审议通过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2,328,4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22%;反对13,8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8%; 弃权2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5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68,7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628%;反对13,8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21%;弃权2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51%。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2,347,7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78%;反对17,8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2%;
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88,0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49%;反对17,8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5951%;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 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2,337,7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42%;反对27,8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8%; 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78,0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22%;反对27,8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78%;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74,0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391%;反对31,8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09%; 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74,0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8.9391%;反对31,8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609%;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楼金芳女士、邵春能先生、杭州跃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杭州百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福钰投资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合计39,359,700 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炜衡(杭州)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孙万德、金冲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 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炜衡(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