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新药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拓新药业股票代码:301089
信息披露义务人:路可可作企业有限公司(Lukecando Enterprises Limited)通讯地址:15th Floor, Ka Wah Bank Centre, 232 Des Voeux Road Central, HongKong(香港中环德辅道中23号嘉华银行中心15楼)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3年3月2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拓新药业”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第一节 释 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6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7
第六节 其它重要事项 ...... 8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9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路可可作企业有限公司(Lukecando Enterprises Limited) |
公司、上市公司、拓新药业 | 指 |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准则第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路可可作企业有限公司 (Lukecando Enterprises Limited)注册地:15th Floor, Ka Wah Bank Centre, 232 Des Voeux Road Central,Hong Kong(香港中环德辅道中23号嘉华银行中心15楼)法定代表人:Hao Liu(刘浩)注册资本:1.00元港币注册号:1034276经营范围:国际贸易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 | 出资额(港币元) | 出资比例(%) |
1 | Hao Liu(刘浩) | 1.00 | 100.00 |
合计 | 1.00 | 100.00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拥有境外居留权 |
Hao Liu(刘浩) | 男 | 监事 | 加拿大 | 加拿大 | 是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3年2月27日《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路可可作企业有限公司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23年3月21日-2023年9月20日)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52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6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明确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是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导致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降低。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日期 | 减持均价区间(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路可可作企业有限公司 | 集中竞价 | 2022年11月25日 -2023年2月24日 | 92.33 | 512,075 | 0.41% |
大宗交易 | 2023年3月13日-2023年3月16日 | 52.59 | 810,600 | 0.64% | |
集中竞价 | 2023年3月21日-2023年3月28日 | 56.65 | 792,400 | 0.63% |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路可可作企业有限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8,415,000 | 6.6786% | 6,299,925 | 4.999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8,415,000 | 6.6786% | 6,299,925 | 4.999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拓新药业的股份不存在任何质押、冻结或其它权利限制。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除上述披露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了上市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日期 | 减持均价区间(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路可可作企业有限公司 | 集中竞价 | 2022年11月25日 -2023年2月24日 | 92.33 | 512,075 | 0.41% |
大宗交易 | 2023年3月13日-2023年3月16日 | 52.59 | 810,600 | 0.64% | |
集中竞价 | 2023年3月21日-2023年3月28日 | 56.65 | 792,400 | 0.63% |
第六节 其它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次权益变动报告书原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公司证券事务部。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路可可作企业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8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新乡市高新区静泉西路398号 |
股票简称 | 拓新药业 | 股票代码 | 301089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路可可作企业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15th Floor, Ka Wah Bank Centre, 232 Des Voeux Road Central, Hong Kong(香港中环德辅道中23号嘉华银行中心15楼)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备注:大宗交易)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841.5万股 持股比例:6.6786%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数量:2,115,075 变动比例:1.6786%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2年12月13日-2023年3月28日 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其他?: 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明确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 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不适用 |
本次权益变是否需取得批准 | 不适用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路可可作企业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8日